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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4)

http://gongyi.sina.com.cn  2009年08月27日16:07  新浪公益

  1993年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民政部的内设机构为:办公厅、优抚司、安置司、救灾救济司、农村社会保险司、社会福利司、基层政权建设司、区划地名司、社团管理司、社会事务司、计划财务司、国际合作司共12个职能司(厅)和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

  1994年4月13日,中编办批准设立民政部培训中心,与民政管理干部学院合署办公。

  1994年7月6日,民政部印发《民政部机关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1994年8月17日,民政部发出通知,经批准,成立民政部离退休干部局,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审计署驻民政部审计局

  1994年9月,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对社会福利资金管理的指示,中募委原承担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交民政部,奖券发行中心更名为中国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1994年10月7日,中编办批准,将计划财务司更名为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1994年12月13日,民政部发出通知,成立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1995年11月15日,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国务委员李贵鲜任组长,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民政部。

  1997年1月3日,中编办批准成立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

  1997年5月,社团管理司更名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司。

  1998年,国务院再次进行机构改革。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民政部。民政部仍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职能做如下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由民政部负责。

  2、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协调抗灾救灾的职能交给民政部。

  3、国务院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撤消后,其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三、转变的职能

  将各类民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服务和等级评定、福利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国内外对中央政府以外的捐赠接收、指导灾区进行生产自救、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具体事务、指导残疾人康复、假肢和殡葬行业管理职能,分别交给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或地方民政部门承担。

  在机构设置上做作如下调整:1、优抚局与安置司合并为优抚安置局;2、社会福利司与社会事务司合并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3、计划财务司调整为财务和机关事务司;4、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司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局;5、国际合作司更名为外事司;6、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改为人事教育司。调整后的机构为:办公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优抚安置局、救灾救济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区划地名司、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外事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办事机构设在人事教育司)共10个职能司(厅、局)。

  1998年8月16日,中编办批准,将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

  1999年10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日常工作由中国老龄协会承担。

  1999年12月2日,中编办批准,民政部成立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2000年3月5 日,中编办批准,《中华老年报》社与《中国老年报》社合并为《中国老年报》社,由民政部主管。

  2000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民政部。

  2002年4月18日,中编办批复同意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

  2002年5月27日,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召开,江泽民总书记在接见与会代表时强调,民政工作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落实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方面。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民政工作的法制化、信息化。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和配合,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把民政事业推向前进。

  2006年11月23日,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会见与会代表并讲话强调,民政工作关乎千家万户,关乎亿万群众。各级民政干部都要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了解社情民意;做一个心重的人,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服务。温家宝指出,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党和国家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总理就是最大的民政部长,就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温家宝说,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做好民政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对群众有深厚的爱,有真挚的感情,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改善民生。“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人民群众的事情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再小也是大事。温家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搞好困难救助。帮助农村的五保户和低收入群体,城市的低保户和失业人员,特别要关心失去生活能力的残疾人。二是做好救灾工作。我国幅员辽阔,每年灾害不断,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救灾始终是民政部门极为重要的任务。三是加强城市社区工作。社区是整个社会的细胞。社区要为群众提供生活、医疗、文化、体育、就业、学习等方面的服务。四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搞好村级直接选举,实行村民自治,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五是开展拥军优属。要逐步建立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将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深入开展群众性拥军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在历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民政部都是保留单位,其基本职能一直没有改变,“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没有改变,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没有改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改善优抚救济对象的生活、促进国防建设、移风易俗、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功能没有改变。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民政部门通过对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988年和1993年国务院两次机构改革都确定“民政部是国务院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1998年的职能定位除了规定民政部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之外,在政府部门序列上将民政部列入“国家政务部门”,这表明民政部门行政管理职能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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