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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3)

http://gongyi.sina.com.cn  2009年08月27日16:07  新浪公益

  1982年5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崔乃夫为民政部部长。

  1982年6月14日,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部署,民政部向国务院报告了《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范围》,并就退休人员管理、盲聋哑残人员安置、精神病人收容、疏散下放的城镇居民安置等问题提出了由其他部门分管或分别负责的建议。

  1982年7月10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会议认为:民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安定,除了抓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收容遣送等工作外,要把加强基层政权的建设,特别是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列为重要任务之一。根据这次会议精神,8月10日,民政部再次向国务院报送了修订后的《民政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范围》。提出民政部的任务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做好地方政权建设、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促进基层政权的巩固,促进部队建设,促进社会安定,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982年11月24日,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机构调整为: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民政司、城市社会福利司、农村社会救济司、优抚局、安置局、老干部管理局。

  1983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明确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它的办事机构负责选举的具体事务。因此,民政部已不再承担县、乡两级选举的日常工作。3月10日,民政部向国务院重新报送了《民政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范围》,将原来的“地方政权建设工作”改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983年4月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民政工作是四化建设中一条十分重要的战线,民政工作是政权建设工作的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是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1983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老干部局与人事处合并成立人事教育局。

  1983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管理问题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由民政部门管理。

  1983年8月10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筹备组成立。1984年3月15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正式成立。

  1983年12月3日,经民政部决定,教育部、国家计委同意成立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1984年1月10日,民政部正式出版《中国民政》杂志。

  1984年9月,为统一管理信访工作,成立信访办公室。

  1985年4月和5月,劳动人事部批准,成立《中国民政报》社。

  1986年1月25日,经民政部部务会议决定,改名为《社会保障报》社。 1990年1月2日,改名为《中国社会报》社。

  1986年4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为解决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工作,给民政部增加10个编制。5月19日,民政部党组决定,成立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办公室,由民政司代管。

  1986年5月24日,民政部党组决定,在计划财务处和基建物资处的基础上,成立计划财务基建办公室。

  1986年8月30日,劳动人事部批准成立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9月12日,研究所正式成立。

  1987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正式成立。

  1987年8月9日,劳动人事部通知,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划归民政部。

  1987年1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告的通知,同意组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由民政部代管。1988年3月11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首届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1988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属部际协调机构,民政部为牵头单位。4月21日,委员会正式成立。

  1988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民政部属于保留的部。4月12日,国家主席杨尚昆发布第二号主席令,任命崔乃夫为民政部部长。

  1988年5月1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监察部驻民政部监察专员办公室。

  1988年7月7日,在李鹏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并批准了民政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认民政部是国务院负责社会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推进基层民主生活的制度化;通过管理社会行政事务,调整人际关系,缓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行政管理的法制化;通过发展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事业,推进公共福利事业的社会化;通过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国防建设现代化。在新形势下,为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其职能需要加强。确定设立办公厅、基层政权建设司、优抚司、安置司、救灾救济司、社会福利司、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司(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社团管理司、社会事务司、婚姻管理司、政策法规司、人事教育司、综合计划司、国际合作司(民政部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共14个职能司(厅)和机关党委。与改革前相比,撤消了民政司,增加了7个单位。这次改革,不仅使机构的设置更加合理,力量得到一定的加强,而且为进一步发挥民政工作的作用创造了条件。

  1988年7月30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审计署派出机构:审计特派员办公室。

  1988年10月6日,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挂靠民政部。

  1989年5月25日,人事部批准设立老干部局。

  1989年7月19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复同意民政部成立中国社会出版社。

  1989年8月10日,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决定,将后勤事务从办公厅划出,成立机关服务中心。9月28日,人事部批准成立。1991年5月8日,民政部党组会议决定,机关服务中心也称行政管理司。

  1990年7月,国务院第111次总理办公会议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负责。

  1991年2月4日,民政部党组会议决定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1991年6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保留民政部,任命多吉才让为民政部部长。民政部本着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指导思想,对内设机构和业务范围进行了调整:

  1、弱化直接管理。将婚姻案件的复议、培训民政干部、管理黄山和厦门全国离退休干部疗养院和区划地名研究、社团咨询服务等职能,分别移交给地方、事业单位和社团承担。

  2、理顺部内工作关系。将原政策法规司与办公厅合并,强化办公厅的综合协调职能。

  3、合理设置机构。加强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及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宏观管理机构,将原来业务性质相近、业务比较单纯的婚姻管理司与社会事务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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