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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国务院: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2014年10月15日 10:06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1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14年开始,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10月17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1992年12月22日,联合国通过了将10月17日设为国际消除贫困日的决议,旨在促进全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减贫意识。郑文凯表示,我国设立“扶贫日”是响应联合国决议的具体行动,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据了解,今年“扶贫日”期间的活动包括召开社会扶贫电视电话会议和社会扶贫座谈会、举办“10·17”减贫论坛等,国务院扶贫办等有部门将积极发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和武警部队、大中小学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动员能源、旅游和电子商务等有关行业投身社会扶贫,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据郑文凯介绍,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到2013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有8249万人;按世界银行每天生活费1.25美元的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约还有2亿多。

  追问

  严防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然而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

  审计署去年底公布的19个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显示,普遍存在着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甚至将扶贫资金用于请客送礼、大搞形象工程等。

  去年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必须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

  记者还了解到,扶贫资金在分配上还存在着“一刀切”“撒胡椒面”的问题。“过去扶贫工作从上至下一个模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扶贫资金‘戴帽’下去,不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扶贫效果不佳。”

  目前,精准扶贫已成为扶贫工作的重点,全国各地正大力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因地制宜、因户施策。

  杜绝“哭穷”争戴“贫困帽”

  在一些地方,本该以扶贫济困为宗旨的扶贫开发工作却有些变味:“哭穷”争戴“贫困帽”、把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而真正急需的贫困群众没有得到扶贫资源,甚至出现了百强县仍戴着“贫困帽”等不正常现象。不少地方官员直言:争抢贫困县帽子,其实争的是利益。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说,为了克服这些现象,国家正在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二是建设贫困县的约束机制,三是逐步建立贫困县的退出机制。

  目前,我国共有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680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剔除其中重合部分,共有832个县区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

  “过去富裕起来了还留在贫困县名单里,继续享受支持,所以大家都不愿意退,贫困县退出机制实际上是导向问题。”苏国霞说。 新华社

  数据

  从1978年到2010年,参考国际扶贫标准,共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

  从1986年的人均年收入206元,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再到2011年底的2300元,我国扶贫标准实现“三级跳”。

  当前全国人均年收入低于2300元的人群还有8000多万人,参考国际标准则还有2亿多,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艰苦的14个连片特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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