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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困补助最高增至2400元

2014年08月28日10:43  北京青年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民政局昨天表示,《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供养最低标准为各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将由目前每月787.5元涨至每月1500元至2400元,据了解,本市目前初步梳理出600多名该类人员。

  本市特困人员约600多人

  按照《办法》,城市特困人员包括持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三无人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强调,目前本市城市享受低保人群有11万人,其中包括2万多老人,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特困人员,目前还没有进行标准化的梳理,但根据前期各区县摸排,数据约为600多人。

  政府部门将向这些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具体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供给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以及提供疾病治疗和办理丧葬事宜。

  李红兵透露,对于农村三无人员,由政府负责其基本生活,但城市三无人员一直没有相关政策帮扶,三无人员日常享受低保和分类救助,综合计算下来每月可以领取787.5元。北京市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65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60元,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今年2月,本市提出今年将制定出台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政策,标准高于现行的城市低保标准。

  特困人员每月可领1500至2400元补助

  供养标准方面,《办法》规定,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应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供养最低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各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

  201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275元,各区县这项数据也各不相同,高于或低于全市平均数据,比如朝阳区为28315元,东城区为26994元,昌平区为20321元。根据规定,各区县的城市特困人员享受到的政府补助将不低于各自区县上述数据,且随着数据逐年变化而变化。每年第二季度,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根据该项数据,制定本区(县)当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当年7月1日实施。

  根据各区县的不同数据,本市特困人群今后享受的补助每月从1500元至2400元不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透露,这是负担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资金,如果他们生活中由于大病等原因超过了这个标准,也将通过医疗救助等方式,由政府部门承担。

  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需公示5天

  供养方式上,《办法》提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可以在当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区(县)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福利机构,应优先为集中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办法》规定,申请城市特困人员供养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乡镇、街道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各方面都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予以确认。《办法》还规定,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城市特困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给予救助,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

  对于申请程序的“繁琐”,李红兵表示,任何公共财政支出都应该有其规定程序,他还透露,本市对低保中的错保、漏保等进行的清查核对工作已经进行了一个月左右,市民政局接到举报97件次,已经核查办结了其中约三分之一,这其中有八成以上属于举报内容不属实,“有的是人家还没享受呢,有的是人家已经退保了”,但是也有一成多确实属于发现错保的情况,经过查实停止了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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