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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慈会财务问题引发公益机构监督之困

儿慈会财务问题引发公益机构监督之困
2012年12月17日 10:12 京华时报

  相关新闻:儿慈会账目混乱 未发现洗钱行为

  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而早在2009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也曾成立监督委员会,3年过去,该监督委员会却成为基金会的一个部门。

  在重重监督把关下,日前,儿慈会却又爆出严重的财务问题。

  风口浪尖上的中国公益机构似乎正陷入一个监督的困境,该有的监督方式都有,但在发挥作用上却都存在严重的问题。

  而与此同时,一些企业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透明化程度令人欣慰,未来,他们更希望让公众了解自己的钱花得怎样。

  观望中的监督委员们

  有一些委员认为,这个社会监督委员会,可能形式大于内容。

  12月9日,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永接到了红会的电话,会领导希望他审议并修改《中国红十字会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整顿情况报告》,这是王永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会委员,行使的第一次监督权。

  在此之前,红会电话征求他是否加入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时,他有些犹豫。

  在王永看来,一旦红会发生问题,他自己的公信力也会受到连累。

  最终王永答应了邀约。12月7日,他参加了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大会。

  据介绍,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将独立开展三方面的监督。不过王永坦言,他在成立大会之前,并没有仔细阅读章程。

  王永猜想,大部分委员可能都跟他有同样的想法,只是抱着观望的态度看看红会究竟要成立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王永说,也有一些委员认为,这个监督委员会可能和一些专家委员会是一个性质,大多形式大于内容。

  第一次开会现场让他有点意外。

  在听取了红会6个工作报告后,监督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炮轰”报告不知所云,随后各委员都进行了尖锐的批评。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和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接受了这些批评,这让王永觉得,红会有诚意进行改革。

  监督权缺位的章程

  近3年半的时间过去了,红基会监督委员权利不明晰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

  章程中并没有详细说明如何保障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权。

  红会内部人士透露,社会监督委员会运行的细则正在研究和讨论中,具体内容尚不便介绍。

  监督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透露,如何监督、监督职责、监督范围、监督权力是什么,都没有结论。邓国胜直言,监督权力不明确、范围不清楚,监督权如何落实也不明确,这些问题很可能会为以后的社会监督委员会在进行监督时留下隐患。

  事实上,红会并不是第一个成立监督委员会的。2009年7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就成立了社会监督委员会,并向社会招募了监督员。

  该委员会由政府、监察、审计、法律、媒体、学界、捐赠人、非营利组织等20余位代表组成,下设社会监督办公室,聘任社会监督员,委托第三方对公益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开展对公益项目的检查督办工作。

  近3年半过去,监督委员权利不明晰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

  红基会一位委员举例,今年红基会下属仁爱基金志愿者工作办公室在陕西捐赠的上万辆自行车质量较差、价格虚高、受捐单位并非真正的困难企业的问题。事件发生后,委员会要求红基会提供调查报告,还有监督委员到项目地进行调查,但后来调查就被中止了,也没有说明原因。

  红十字会监督委员们也有同样的担忧。王永透露,委员们希望红会出台文件明确监督委员如何具体行使监督权利。该要求是否能得到认可,目前尚不得而知。

  独立性之忧

  红基会的监督委员会办事机构已沦为红基会隶属部门。

  委员们讨论的另一个焦点是如何确保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

  王永表示,为了保持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除在项目监督过程中产生的差旅及住宿费用需要由红会支付,委员以志愿者的身份开展对红会的监督,没有薪酬。

  不拿薪酬,是否就意味着社会监督委员会独立了?

  前车之鉴是红基会的监督委员会办事机构已沦为红基会隶属部门。

  红基会监督员孔令海介绍,近3年半的时间里,他调查问题后汇报的对象已经变成了红基会。

  从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至今,孔令海只见过两次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一次是成立大会,一次是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换届。

  “现在的工作有一点虎头蛇尾的感觉”,孔令海表示,委员会和监督员完全脱节。社会监督委员会常设的办公室,本应隶属于监督委员会,事实上却成了红基会的部门,监督员日常的工作由红基会进行安排,“因此我们对监督委员会就谈不上什么责任了”。

  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秘书长黄伟民介绍,未来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将成立秘书处,社会监督委员会也会独立办公、独立召开会议、独立发布社会监督报告。

  王永表示,如何保持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保证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是对等、平等的关系,而不是监督委员会雇用的附属机构也是社会监督委员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失灵的第三方审计

  一个糊涂的财务人员有可能会给非营利组织带来灭亡。

  当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们仍在激烈的讨论章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时,被认为最有效的监督方式审计监督却出现了问题。

  近日儿慈会被指近48亿元异常资金,被疑“洗钱”。

  彼得德鲁克社会组织学习中心总裁赵华表示,如果儿慈会的监督机制能完全发挥作用的话,这种错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金锦萍表示,财务数据从基金会会计人员到内部的理事会、监事,再到审计机构其实有很多关卡可以发现这个错误,有效的第三方审计也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监督方式。

  很好的监督方式为什么没有避免问题的发生?

  赵华认为,从专业性角度分析,儿慈会的做账确实有问题,“一看就是过账的行为,没有算入公益性支出”,如果涉及到开具收据,可能问题就更大了。

  赵华直言,一个糊涂的财务人员有可能会给非营利组织带来灭亡,公益组织中财务人员对财务的掌控的要求甚至高于企业。

  一名业内人士评价,如果儿慈会“洗钱”则是公益机构天大的丑闻,但如果不是洗钱,也可能成为业界天大的笑话。

  现在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已经开始运营,但委员们不敢保证多了社会监督委员会,红会就一定不会再次出现类似“郭美美”事件的信任危机。

  王永表示,多渠道的监督方式,最终仰仗的还是公益组织内部的公开透明,只有有了这个基础,基金会才能在“阳光”下运行。

  化解信任危机只有透明一条路

  公开透明,恰恰是当前中国公益机构最欠缺的。

  事实上,中国目前对公益机构的监督已经有了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理事会监事会,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但问题仍然频出。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如果基金会下设的理事会和监事能发挥作用,通过第三方审计监督及信息公开后的公众监督足以完成整个监督机制。

  如果第三方监督失灵,还有公众监督,但公众监督的前提是公益组织的公开透明,这恰恰是当前中国公益机构最欠缺的。

  赵华认为,公益组织公开透明的披露财务信息时,应带有财务分析。就算很多人不懂表格,但看到重大事项,也可以通过财务分析,了解公益组织花了多少钱,做了哪些事。

  章高荣表示,基金会内部的监督机制也有待加强。在国内,监事里一般会看财务报表的人很少,理事会及监事不一定有匹配的职能,因此应当配备一些有财务审计背景的专业人士,这样基金会内部监督的效果加强。

  本报记者侯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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