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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优惠“异地”受阻

无偿献血优惠“异地”受阻
2012年11月19日 09:42 京华时报

  《献血法》明确规定对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进行费用减免鼓励,而在现实中,涉及异地用血优惠却阻力重重。

  “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用血时给献血人或其直系亲属以相应减免措施,否则就是违法的。”专家表示。

  一面是享优惠难,另一面是各地频现血荒,而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尚未明确。

  本报记者黄英男

  献血顺利用血“不管用”

  由于各地无偿献血返还政策不同,全国献血报销信息未能实现联网,有需分三次到不同献血地申请无偿献血报销返还的情况。

  2010年,四川巴中人林田(化名)的母亲病重需输血,当林田拿出他在北京献血发的献血证时,却被告知不管用。

  林田的母亲因肿瘤在2010年住院,一个月左右输血费用就接近两万元,“输血时,我才想起自己以前在北京献过血,就把献血证拿出来,但意外的是,医院的人说你这是在北京献的血,在这里不管用。”

  2005年,林田曾经在北京献过400毫升血,“当时没想过以后用血优惠,只是听说献血对身体无害。”献血后,林田也就慢慢淡忘了这件事。

  11月7日,在采访林田时,记者告诉他,当时用血的费用在一年内可以拿回北京报销,他却表示票据可能都找不到了。

  和林田妈妈的经历不同,徐州市民高先生属于自己用血也无法享受政策优惠。

  据徐州广播电视台报道,1985年出生的高先生,在参军的第二年开始了无偿献血,“首次献血就在武汉献了400毫升。”

  此后,高先生又在南京和徐州两地无偿献血两次,总计达1000毫升。

  2011年3月初,高先生被确诊为白血病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需要大量用血,这时高先生才想到自己献过血的经历。

  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但三次献血总计达到1000毫升的高先生却被告知无法享受免费待遇。

  徐州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对此解释称:高先生献血1000毫升的总量虽然达到了免费用血的标准,但是由于无偿献血以省为单位,跨省不能累积,所以高先生在江苏省内总献血量为600毫升,无法享受终身免费用血。

  半年不到,高先生在输血方面就花了两万余元。

  由于各地无偿献血返还政策不同,全国献血报销信息未能实现联网,高先生用血后,需要分三次到不同献血地申请无偿献血报销返还。

  用血优惠不能落实属违法

  在任何条件下,都应按照法规在用血时给献血人或其直系亲属以相应减免措施,否则就是违法的。

  “《献血法》已经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对无偿献血行为的鼓励,所以,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用血时给献血人或其直系亲属以相应减免措施,否则就是违法的。”曾参与起草过《献血法》的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卓小勤说。

  “法律虽然很明确,但事实上,法律对献血者的承诺在实施中并未得到很好地兑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献血人的利益。中国很多地方本来就存在‘血荒’的问题,如果无偿献血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鼓励,那公众的献血热情无疑会受到打击。”卓小勤表示。

  卓小勤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林田的经历在微博上被广泛转发和评论,不少网友跟帖都表示“不会考虑献血了”。

  异地用血报销阻力重重

  《献血法》实施14年,异地献血报销难的问题一直影响着鼓励政策的效果。

  尽管不同省(区、市)都在地方性法规中对无偿献血制定了鼓励措施,但《献血法》实施14年,异地献血报销难的问题一直影响着鼓励政策的效果。

  今年6月份,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在新闻发布会上分析,导致报销难的原因有两个。

  一方面涉及报销标准,《献血法》在颁布实施过程当中规定了各省(区、市)政府要制定《献血法》的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可以细化报销标准和返还标准。但由于是各地制定实施细则,所以在返还标准以及报销标准中就有了不尽相同的地方。

  第二是医保报销目前还没有实现省际间互通互联,所以对于跨省献血的用血报销还难以在全国实现。

  在各省市标准不一、无法联网的情况下,在北京献血的林田陷入了不知怎么办的迷局。

  对于林田的状况,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回复,在北京本地献血的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今年5月份,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为无偿献血相关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但由于各省报销标准不统一以及省际联网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跨省报销难题仍未解。

  因此,卫生部在此次通知中未对跨省报销提出明确要求,仅表示: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率先推进无偿献血者跨省异地报销。

  尚无一地实现跨省用血报销

  对于全国是否有省份实现了跨省报销,几地的受访者均表示没听说。

  尽管卫生部对跨省用血异地报销表现出鼓励的态度,但截至目前,各省尚未在跨省报销迈出实质性步伐。

  据上海血液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上海地区以外省市献血者,在上海用血时可以免收用血互助金,其余费用仍需要正常缴付,不能实现跨省报销。

  江苏8月份实现了省内异地用血报销,但跨省报销仍未实现。

  浙江6月份开始推动省内异地用血报销,跨省报销仍未实现。

  这三个省市是郭燕红此前在发布会上称已实现异地报销的地区。

  对于全国是否有省份实现了跨省报销,几地的受访者均表示:没听说。

  浙江献血办一位工作人员对于推行用血跨省报销表达了不同的看法:“现在的省内异地报销其实质就是委托报销,用血者先在医院足额缴纳相关费用,之后再拿齐医院的票据、献血证、身份证等证件到用血地的血液中心进行报销,其实用血地等于是先帮助献血地进行垫付资金给个人,之后再跟用血地进行结算,反正也要拿着一堆证件、票据跑这一趟,那报销的人在哪里报的区别并不很大。”

  “不要说跨省报销,现在同一个省很多地区标准都不一样。要实现跨省报销,除非全国各地对用血报销标准都一样,但不同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又不一样,各地的利益考虑也会不一样,各地的政策最后也就不可能一样,在这样的背景下,实现跨省报销太难了。”浙江献血办该工作人员说。

  简单问题缺决心

  卫生部会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最终建立全国范围内异地用血报销机制。

  对于一直阻碍用血跨省报销的两个难题,卓小勤觉得事情不难做,就看相关部门的决心了,也不需要通过“修法”来解决问题。

  “修法太难了,而且之前的《献血法》已经明确表达了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在用血方面的保障,现在对于不能跨省报销的难题,只要通过卫生部或卫生部联合其他部委共同制定一些规章或实施办法,因为跨省结算可能会涉及一些物价部门明确结算标准,所以各方如果真正有决心要做这件事,只要有一个明确的实施标准和办法,问题就可以解决。”

  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教研室主任王岳则给出了更为具体的建议:“各省信息不联网是阻碍跨省报销一个很大的障碍,我们国家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每个公民有一个唯一的建保号码,输入这个建保号码可以了解到这个人是否同意器官捐献、血型、献血经历、诚信状况等等,从技术上讲,这个非常容易实现,其实我们的第二代身份证就可以参考这种方式。”而对于目前各省对献血返还标准不一的难题,王岳表示,“把不同的标准在系统里设定清楚就可以了,而且,标准会慢慢趋同。”

  11月16日,卫生部针对记者采访申请,以电子邮件回复时表示:下一步,随着《献血法》的修订完善、全国统一联网的卫生信息平台的建立与完善以及医保体系的不断健全,最终将建立全国范围内异地用血报销机制。

  对于是否有具体的时间表,卫生部未予回应。

  对于由跨省用血报销难造成的消极献血影响,王岳建议,可以自上而下的带动解决,“在很多发达国家,政府公务员无偿献血是义务,比如日本,如果公务员身体原因不能献血,则需要到血站去做3至5天的义工来补偿。中国虽然也实行过政府机关摊派献血名额,但后来取消了。如果一个国家倡导某种精神,应该有自上而下的行动,公务员、公立高校员工等都应该有无偿献血的义务。”

  据卫生部介绍,为鼓励更多健康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卫生部会同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每两年开展一次无偿献血表彰工作,对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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