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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官方未审批转基因人体实验

湖南官方未审批转基因人体实验
2012年09月07日 10:17 新京报

  农业卫生部门均表示未审批过相关项目,擅自进行属违法;多名家长确认签知情同意书

  记者6日采访湖南省农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士获悉,有关组织和个人如确开展转基因“黄金米”实验,须依法报批,擅自行为属违法行为。

  8月31日,互联网上有文章指出,美国一专业网站刊登的论文透露,美国塔夫茨大学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等机构2008年在湖南省一所小学进行过转基因大米(黄金大米)人体试验,这一做法受到国际环境组织“绿色和平”的批评。此事立即引发国内公众的强烈关注。

  5日晚,中国疾控中心发表声明回应“黄金大米”事件,否认了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的传闻,称相关研究员表示对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不知情,此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日,湖南省农业厅、卫生厅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未审批过转基因人体试验项目。

  湖南省农业厅科教处副处长邱化蛟说,作为农业部门,只负责物品是处于植物或动物状态时的实验审批。如果以食物状态需要人进行口服的实验,则应报卫生部门审批。换句话说,农业部门只负责大米的生产种植阶段实验(稻谷)的审批。

  邱化蛟告诉记者,自己通读了《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这一论文,论文中所提“黄金大米”是在美国生产并加工转化成食品后,进入到中国的,属于食品范畴,而非农作物范畴。

  记者从长沙海关了解到,湖南进口大米企业只有金健米业一家,仅从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进口大米。个人渠道方面,因长沙无美国直飞航班,外国旅客来湖南无需通过长沙海关或者商检。

  ■ 回应

  农业厅:未接转基因实验申请

  邱化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没有收到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实验申请。

  另外,湖南省农业厅转基因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湖南省农业部门从未接到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的申请,也没有做出任何批复,湖南省也不存在种植转基因大米的情况。

  卫生厅:课题协议未经审批

  湖南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当时,中国国家疾控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湖南省疾控中心签订了一份协议,关于共同完成一项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这份协议并没有涉及任何有关美国“黄金大米”或转基因大米试验的内容。所以,当时并没有经过卫生部门的审批。

  家长:确实签过知情同意书

  被认为是试验所在地的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多名家长在接受国内媒体记者采访时,确认当时签了一份试验的“知情同意书”,但由于年代已久,并不清楚“同意书”的内容。而校方介绍,这些“知情同意书”都被课题组带走。

  综合《人民日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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