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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3.《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调查》

R053.《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调查》
2009年01月16日 16:29 新浪网

  报道名称:R053《大祸是这样酿成的——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调查》

  作者:李柯勇 丛峰 刘海

  媒体出处:新华社通稿

  报道内容:

  www.people.com.cn/GB/paper464/11720/1056704.html

  新华网成都4月5日电 (记者李柯勇、丛峰、刘海) 阳春三月,天府花开。一起特大水质污染事故,却使长江上游美丽的沱江变成了一条哭泣之河。

  四川一家大型化肥厂违规技改并试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氨氮含量超标几十倍的废水随滚滚江水倾泻而下,导致沱江流域严重污染,沿岸百万群众生活饮用水被迫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 亿元。

  国家环保总局对这起事故的定性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

  是“人祸”而不是“天灾”

  四川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方元介绍,2月16日,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川化股份”)所属第二化肥厂(下称“川化二厂”)二车间水解、解吸装置的两台给料泵发生故障,导致含高浓度氨氮的尿素工艺冷凝液排入沱江的支流毗河,一直持续到3月2日,其间共排放纯氨氮2000吨。

  国家规定,在河流枯水期,排污企业应“限制生产,减少排放”,川化集团却背道而驰;排污企业调试生产前要向环保部门申请报批,并在其监管下试生产,而川化集团也没有这么办。

  沱江正处于枯水期,流量只有往年的一半,中游有5个水电站,都蓄水发电,水流缓慢,因此氨氮逐渐富集,越聚越多。多种因素加在一起,造成了这次特大事故。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说,这次事故主要责任在企业。2月中旬设备出了问题,如果立即停车检修,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污染,而工厂却一直没有停车。到3月2日污染源被强制切断时,严重超标排污持续了近20天。

  排污出现异常,假如有实时监控设备,也能及早制止,而长期以来,川化集团却一直没有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事故发生后,川化集团仅用3天就装上了。“3天就能装上,原来干什么去了?”刘晓峰说,“这说明企业领导层不重视环保工作。为什么不重视?因为装这些装置要花钱,企业总是不愿意掏这个钱。”

  更严重的是,企业对事故长时间隐瞒不报。事故发生后,川化股份环安处一直在制造假数据上报。甚至3月2日在检查组面前还拿出一套假数据来,说排放达标。

  企业层层监管等于零

  川化集团董事长、总裁谢木喜这样描述了事故经过:2月16日晚,环保装置的给料泵坏了以后,工人打电话向车间副主任请示,这位副主任指示把环保装置停下来。按理说,停了环保装置,整个生产系统都得停下来,可是他对整个系统没作处理,第二天才上报。第二天车间主任接到汇报,也没有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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