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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成付:中韩慈善研讨会谈中国慈善的发展

詹成付:中韩慈善研讨会谈中国慈善的发展
2012年12月21日 10:58 新浪网

  慈善事业的发展程度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在世界各国都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慈善事业对于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提升公民福祉,推动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进步与繁荣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在中国,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不断上升,已经成为社会财富分配和社会资源重组的一种重要途径。当前,我国慈善事业正处在一个向现代慈善事业全面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发展慈善事业已经具备了相应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慈善事业的发展态势良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捐赠稳步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各界捐赠意识不断提高,捐赠统计工作的不断完善,中国年度捐款额近年来表现出稳步快速增长的态势。从捐赠总额来看,从2006年的127亿元到2011年的845亿元,6年间我国年均捐赠收入超过668亿元,平均年增长率达62.71%。期间,2008年和2010年,由于发生四川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的特大自然灾害,中国慈善款物捐赠总额均超过千亿元。总体来看,增长势头非常明显。

  从捐赠领域上看,慈善资源的分配更加趋于多元化。中国的善款流向已经不仅仅限于传统的自然灾害救援和扶贫助残、尊老爱幼已逐渐延伸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体育等社会公益领域。2011年,中国社会捐赠最集中的领域为教育33.68%,扶贫28.99%,老人、儿童、残疾人、妇女等群体服务占到10.28%,其余为医疗、文化体育科技、救灾、生态环境和公益慈善行业发展,慈善捐助开始流向教育、医疗、社会环境等社会热点领域,中国慈善捐赠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从捐赠主体来看,企业成为捐赠主体,个人捐赠大幅提高。2011年,中国企业款物捐赠总额为485.75亿元,占年度捐赠总额的57.48%,个人捐赠总额为267.20亿元,占31.62%,其余为政府、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捐赠。从接受捐赠的主体来看,2008年以来各类社会组织接受捐赠已经超过六成,已经超过政府部门,成为接受捐赠的主力。可见,中国企业部门和社会组织对于中国慈善事业的贡献最大,也符合现代慈善事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特点。

  此外,中国慈善捐赠的方式也在不断发展,以企业家为代表的大额捐赠层出不穷,如2011年4月,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将持有的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捐赠给“河仁慈善基金会”,这笔捐赠市值达35.5亿元。随着中国鼓励慈善捐赠的政策完善,慈善环境的不断优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家将会通过慈善捐助的方式回馈社会,回报人民。

  二、慈善法制建设和支持政策不断完善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慈善立法进程不断加快。现阶段,有关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此外,信托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以及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中各有部分条款涉及慈善事业。

  除了涉及慈善的相关法律法规之外,民政部对于慈善事业政策支持也在逐步推进,2012年初,民政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的范围,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社会组织今后将有望直接登记。2011年8月,民政部正式发布我国慈善事业的“十二五”纲要,不仅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意味着我国慈善事业将不断完善、逐步迈向更加阳光、公平、高效的发展轨道。中央的政策导向在地方也引起连锁反应,其中宁夏、广东、江苏、河南、四川等地纷纷出台促进慈善事业规划、指导意见和地方法规,一方面使地方政府发展慈善事业有了计划性、可行性,另一方面,也给国家制定政策提供了依据和基础。

  民政部也在积极推进慈善立法的相关工作。我国第一步关于慈善事业的法律——慈善法已经初步成形,草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慈善法将主要在慈善组织管理、慈善募捐管理、慈善志愿服务、慈善信托以及慈善事业扶持与奖励等方面进行规定,慈善法将使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面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三、社会组织成为中国慈善事业的中坚力量

  社会组织是慈善事业的主体之一,是对接慈善供求的重要载体。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组织得到了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初具规模的社会和经济力量,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6.2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99.3万人,形成固定资产1885.0亿元。中国的社会组织,特别是从事公益慈善的社会组织在中国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培育引导下,通过不断研究社会需求、探索发展模式,已经开始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中国慈善组织开展了大量慈善活动,成功运作了许多慈善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在慈善组织开展的各类项目中,逐步形成了“希望工程”、“慈善超市”等数百个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四、信息技术在慈善领域得到广泛利用

  随着中国网络技术和手机终端的普及,以及在线支付技术的日臻成熟,“网络慈善”已经成为中国慈善组织推广慈善项目和普通民众参与公益慈善的首选平台,以微博和QQ、MSN等即时通讯技术为代表的新媒体具有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等特点,不仅降低了慈善组织的项目推广成本,提高了传播速度、扩大了传播范围,而且降低了普通人从事公益的参与门槛。根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对1000家慈善组织样本的调查,拥有机构主页并使用互联网推广项目的已经占到60%,其中近40%的组织拥有自己的博客或微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项目已经蔚然成风,比如以为贫困地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的“免费午餐”项目,以及以帮助尘肺病人治疗的“大爱清尘”项目就是以微博等互联网工具为载体,以准确的需求定位和专业的操作方式,获得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切实的改善了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新媒体在公益慈善中的应用,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适宜生存的土壤。

  五、多元化的志愿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发展志愿服务参与慈善事业,是全世界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志愿服务,2005年3月民政部成立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后更名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规范和管理全国志愿者。此外,中国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基金会、民间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对于发展志愿服务的热情也日趋高涨。目前全国已建立43万个志愿者组织,常年开展活动的志愿者已超过6000万人,每年为社会提供超过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基本形成了以社区志愿者、网络志愿者组织为主体的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中国志愿者在扶贫开发、助老扶幼、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科学普及、大型活动、抢险救灾和海外援助等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六、慈善文化开始深入人心

  慈善是中华文化的一个优良传统,中华传统慈善文化和现代慈善文化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弘扬慈善文化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重点之一。民政部每年举办“中华慈善奖”作为中国慈善事业的最高奖项,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做出突出事迹,或有较大影响力的个人、机构和项目等。各级政府部门也通过表彰活动、公益广告、设立慈善地标、开展校园慈善实践教育活动,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多点开花,全民普及宣传慈善文化。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也通过举办义演、义拍、义卖、义诊等各种形式的慈善活动,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也开始通过设计公益专栏、慈善频道等方式,广泛传播慈善文化。中国社会已经初步形成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慈善氛围。

  总的看,中国慈善事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下,中国慈善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慈善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和社会力量。但是,中国的慈善事业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发展阶段,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全社会慈善意识培养、慈善理论研究、慈善法规政策制定、慈善主体培育发展、慈善事业监管、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等需要创新和发展的方面还很多。民政部门将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实践探索,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要吸收和借鉴国际慈善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理论体系。现代世界通行的慈善理论是基于西方的理论体系而形成的,但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国情,由于发展历程不同,体制不同,国情不同,因此中国的慈善理论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从中国传统文化出发,吸收借鉴西方现代慈善理论,建立学术界为主,联合社会其他团体及相关社会知名人士,组建专门从事慈善理论研究队伍,创造适宜于中国社会需要的慈善理论,并长期不懈创新和实践来验证慈善思想理论,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巨大作用。

  二是要加强慈善法制建设,完善慈善监管措施。加强慈善事业立法是慈善事业得以实施与发展的依据和保证。中国政府将进一步推进慈善法等相关法律的立法进程,并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形成慈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慈善事业的依法行政和监管的力度,创造更有利的慈善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全面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中国政府将着力鼓励、培育和发展公益慈善组织,增强慈善组织自我发展的能力。通过放宽注册登记制度,鼓励兴办各类慈善组织;通过政策引导和能力培训,提高慈善组织资源募集使用能力;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提高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逐步实现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分工明确、管理完善、公开透明、自主高效、全面覆盖的现代公益慈善组织体系。

  四是要鼓励慈善与产业结合,支持经营型慈善发展。经营型慈善方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慈善事业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产物,是企业与慈善组织双赢、产业发展和慈善事业互利的创造性实践,发展经营型慈善方式对于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政府将探索通过税费减免、财政支持、土地优惠等一系列措施,优化经营型慈善方式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参与慈善事业,从而实现公益目标和经济目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五是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先进经验。中国传统慈善文化要向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顺利转型,就必须与国外慈善文化交流,必须吸收和借鉴国际慈善文化中的慈善意识、慈善体制建设、慈善组织管理、慈善资金运作、慈善法律支持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以论坛、研讨会、联盟等形式促进国际交流,欢迎各国政府、企业、国际慈善组织来华开展慈善项目,鼓励中国企业和慈善组织“走出去”参与国际项目,使中国融入世界慈善体系,在国际慈善事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以上介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情况、所面临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作为中国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民政部将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发展方针,着力构建法律制度完善、组织发育成熟、监督有效良性、慈善氛围浓厚、全民共同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努力形成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强、运行规范、公信力高,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作者: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 詹成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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