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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体验租赁自行车 未明确限定北京户籍

记者体验租赁自行车 未明确限定北京户籍
2012年06月19日 10:1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乾)昨天是市政府试行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在朝阳门地铁站服务站点体验办卡时发现,《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合约》并未要求办卡居民需为北京户籍。同时,市交通部门公布具体的租赁服务站点为60个。

  合约未明确北京户籍要求

  昨天下午1点半,记者在朝阳门地铁站外办卡网点,体验租车程序,在填写《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合约》时发现,合约要求,市民应是6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身高不得低于130厘米。其中,合约中提及,租车人须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没有明确要求是北京市户籍。但是,记者在探访时发现,几名外地人在朝阳门地铁外的办卡网点办理租车卡时均被拒绝。

  公共自行车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另外,记者在合约上看到,如果超过3天仍未还车,每满一天,运营商将从市民的诚信保证金中扣除20元,直至诚信保证金全部扣完为止。

  同时规定,每人每次只限租一辆,而且仅限单人骑乘。不能搭载乘客,或者违禁危险品和其他影响骑乘的物品。同时,合约还强调,不得使用公共自行车从事各种经营运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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