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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计费改革能否暖人心?

供热计费改革能否暖人心?
2011年01月07日 11:55 中国环境报

  千呼万唤的供热计费改革在操作中知易行难。居民需缴纳的取暖费或居高不下,或由于单位报销费用,居民积极性不够高;不少供热企业面临亏损,改造费用难觅出处;定价机制能否兼顾效率公平,技术难题能否破解,这些问题都在考验着新制度。

  ◆中国环境报 见习记者 李莹 实习生 张沥允

  包括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安居小区在内的300万平方米住宅,正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居民将不再按照面积来计算取暖费,而是用多少热缴多少费。

  据了解,雁滩安居小区供热部门在小区内每户居民家中都安装了“温度传感器”,暖气片上还加装了“单管系统”。通过这些设施住户家中的温度和当前使用的热量将被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后,通过无线电GPS系统传送到设在锅炉房的控制室里,控制室的电脑屏幕上显示着每隔10分钟用户室内温度和使用热量信息。房间主人可以通过温控器调节家中的温度,温度低则使用热量少,需缴纳的热费也相应减少,反之,则需缴纳的热费就多。

  和雁滩安居小区一样,我国北方的很多城市正在进行暖气供热计量改革。2010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采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事实上,原建设部提出供暖分户计量,是在2000年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文件下发的。文件要求,从2000年10月起,所有利用集中供热的新建住宅,“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面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的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的收费方式;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民用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工作也将逐步推进。

  从2000年到2010年,已经推进了10年的暖气分户计量改革究竟现状如何?记者对北京市进行了深入调查。目前,供热能耗占北京市社会能耗总量的20%左右,占北京市建筑能耗的50%左右,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两个试点小区和2010年新竣工的小区,其余小区依然实行按面积计费。

  供热分户计量,多消费者多付费,少用热者少付费,既节约能源,又避免浪费,无疑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对市民来说,能否少花钱,选择计费方式还是首要因素。分户计量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是阻碍其发展推广的关键。

  居民的尴尬

  建筑节能尚未完成

  供热费用居高不下

  下午5点多,记者来到北京市德胜门外大街新风路一号院进行实地调查。这里是实行分户供暖的几个小区之一。小区在建设之初,为每家每户建了一个壁挂锅炉,采用天然气供热,供热时间可以调节,温度也可以调节。

  记者随机对小区的居民进行了采访。一位正带着儿子在楼下小花园玩耍的女士告诉记者,分户供暖很方便,她家每天设定暖气5点开,等到6点多,孩子起床的时候,暖气已经热了;8点钟,当全家离开家的时候,就关闭供暖;下午5点定时打开,等他们回到家的时候暖气也已经热了。

  “但是,这种供暖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位女士补充说,“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温度不敢开高,即使这样,每年用于供暖的费用和其他小区大概差不多。”她们算过一笔账,要想达到和集中供热一样的供暖时间和温度,分户供暖小区居民所缴纳的费用是集中供暖小区居民所缴纳费用的两倍,“分户供暖对于个人来说非常不划算。”

  一位在院子里散步的阿姨告诉记者,为了节省,他们每天离开家后就会将暖气关上,晚上回来再打开,可是由于暖气来得慢,有时都上床睡觉了,还没觉得家里暖和。“暖气打开后,至少要等两三个小时才能感觉到家里暖和,所以我们干脆不用暖气,改用空调了。”这位阿姨说。

  记者算了一笔账,为达到平均供暖水平,国家规定新建筑的费用,每个采暖季1平方米的面积不得高于7立方米~7.5立方米天然气,如果按照现在的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2.05元来计算,即使是10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采暖季也应该不高过2000元。而他们实际支付的费用却不止如此。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清华大学建筑规划设计院的教授级工程师贾昭凯。他告诉记者,建筑节能如果做不好的话,会加大供暖成本。可能这个小区就是由于并非新建建筑,建筑保温效果不太好造成的。

  收费报销制度延续

  居民积极性不够高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很多居民并不希望实行分户供暖的改造。

  一位中石化家属院的居民告诉记者,他们是小产权房,取暖有单位补贴,每年的取暖季,单位都报销取暖费用,“供暖费用对我们自身没有什么影响,我们不希望这种情况有所改变。”

  据了解,由于北方过冬取暖靠烧煤,当时有“烤火费”补贴,即职工采暖费补贴。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逐渐采取集中供暖措施,职工采暖费依靠福利“暗补”。福利供热体制一直延续到2003年《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这一指导性文件提出,停止单位统包的职工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用热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实行用热商品化。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近90%的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然由所在单位全额报销供暖费用,供暖费用的报销比例与各单位效益相关。

  很多居民向记者反映,即使安装供暖计量设施不需要自己掏钱,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装修得好好的房子,他们并不想重新改造。

  可见,单位补贴供暖费用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居民进行供暖计量改革的积极性。

  供热企业的困境

  管道改造已经完成

  计量装置仍未安装

  幸福家园小区位于北京市二环内,工程分三期,一期工程居民于2003年3月入住。小区物业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依然是按面积征收取暖费。

  当记者问及小区有没有分户计量装置时,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安装有分户计量装置,“但是这个分户计量装置只是一个暖气开关,没有任何温控和房间控制的装置”,主要作用体现在,“如果一户因欠费或其他原因停止了供暖,其他家的供暖不受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新建建筑热计量设施依旧欠账严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虽然《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都明确规定,新建建筑和经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实行计量收费,但各地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只有天津市、唐山市、承德市等少数城市做到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不欠新账。”

  从全国来看,大量的新建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或者安装的是质劣价低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无法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也非常缓慢。2008年全国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95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只完成2100万平方米。大部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没有进行供热计量改造,有的只安装了楼栋热量表,没有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有的选用了不符合供热计量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计量装置,为以后计量收费留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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