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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广告打的“绿色牌”过期已3年

超市广告打的“绿色牌”过期已3年
2010年03月09日 15:37 华西都市报

  “超市的广告单上明明标注是绿色食品,怎么买回来的实物包装就没了?”昨日下午,成都市民李先生指着成都人人乐超市(草市街店)的广告说。他认为既然广告上有着绿色产品标志,就应该和实物相符。超市的广告和牛奶的实际包装不一样,属于欺骗。

  对此该超市卖场的相关负责人吕女士说,广告与实物不同,可能是由于排版时,工作人员使用了图库中以前拷贝的照片导致。对于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超市将立即进行更正。

  投诉:绿色标志广告上有产品上无

  前日上午,李先生来到成都人人乐超市草市街店购物。从超市派发的广告单上,他看到某品牌牛奶不但印有绿色食品标志,还在打折。李先生赶到柜台买了一箱该品牌牛奶。

  可当回到家打开外包装,李先生发现,广告单上印有的绿色食品标志,却在实物包装上消失了。原本绿色标志的位置,换成了一句广告词。随后,爱较真的李先生上网进行查询,商场广告单上牛奶的绿色标志早在2007年就到期了。

  超市:标志过期只因用了老照片

  对于李先生的投诉,该超市卖场相关负责人吕女士解释,超市方对此并不知情,一般广告上的图片是由超市内的产品代理方提供。而该品牌牛奶的营销人员李小姐说,他们已经在这家超市内销售了五六年。出现这种问题,可能由于商品已经更换了新的包装,可广告照片还是采用了之前的照片。“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细节,而超市营销做广告的同志也不知情。”吕女士说这是超市和代理方沟通上的失误,对此他们对李先生表示抱歉,并表示将立即更换之后的广告。

  专家:认证过期应停止使用绿标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周南华介绍,对于绿色食品标志的认证有着一系列严格的要求。根据管理条例规定,允许企业在重新申报过程中有半年的续展期,但若在这半年内重新申请没有通过认证或是没有再重新进行申请,都必须停止使用该标志,否则可视为假冒绿色食品。

  了解此事后,省消委投诉部部长李晓斌认为,该广告在宣传上对消费者有一定的误导行为。李先生可以向工商局的广告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对企业进行善意提醒,让其改正。 (记者余行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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