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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垃圾分类并非一道不解之题

广州:垃圾分类并非一道不解之题
2010年01月19日 10:59 新浪网

  广州现有的垃圾分类主要由市场自发运行,缺乏政府的主导推动和有效指导。正是垃圾后续处理环节与垃圾分类法的完全不配套,使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分类处理最终流于形式,无疾而终,导致不少市民一度培养起来的分类意识烟消云散。

  广州面临“垃圾围城”,2012年以后垃圾将无处可去,出路在哪?几天来,《羊城晚报》连续以“垃圾沉思录”追踪市政府就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开展的公众意见网络征询活动。政府针对垃圾处理决策,广开言路,问计于民,或许能为因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风波而引发的全市垃圾处理僵局打开缺口,乃至找到顺应民意的可行之策,值得期待。

  目前,对城市垃圾处理,基本分为“挺烧派”与“反烧派”。然而,无论是烧与不烧,作为最基础的垃圾分类环节,已成为一个不可逾越的关卡。这一观点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其实,垃圾分类对于广州并不是新鲜事儿了。早在1998年,环卫部门就在越秀、荔湾等几个老城区的局部区域进行试点探索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然后又大范围推行。2000年,广州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8个试点城市之一,正式从政府层面推进这一工作。但10年过去了,效果并不理想。就算至今有市民主动“分类”,保洁人员挑出有价值之物后,还是混在一起运走。马路边被赋予分类意义的垃圾桶,不过是只有象征意义的摆设物。

  那么,垃圾分类为什么会成为广州的不解之题呢?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广州现有的垃圾分类主要由市场自发运行,由10万“收买佬”大军与企业自发形成的利益链驱动实施,缺乏政府的主导推动和有效指导。正是垃圾后续处理环节与垃圾分类法的完全不配套,使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分类处理最终流于形式,无疾而终,导致不少市民一度培养起来的分类意识烟消云散。

  面对日益严重的垃圾问题,部分人把垃圾焚烧看成是唯一的救命稻草,只想依赖一“烧”了之,而忽视不少专家力挺的对垃圾分类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办法,并以民众素质不能和发达国家国民相比作为怠慢垃圾分类的理由。这只能给垃圾分类的推进不力雪上加霜。

  不可否认,市民的整体素质离自觉对垃圾分类收集仍有一定距离,但这绝不是垃圾分类“不可为”的理由。“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即便是文明素养水准不高的人,绝大部分也都是可以“教化”的,毕竟垃圾分类并非登天难事。从现状看,整个垃圾处理链条的各环节没有达成共识,只靠民众分类垃圾远远不够,这既需要从家庭开始着手分类,更需要政府后续的处理环节和制度建立健全,两者缺一不可。只要政府下决心采取有效的办法,加强引导,甚至立法立规,使其形成良好的氛围,相信更多的市民会自觉加入垃圾分类的行列。由于广州公交的持续引导,让市民迅速养成了“前门上后门下”的文明乘车习惯,就是一个成功案例。相反,如果一开始就缺乏决心和信心,则什么事都无从谈起。

  事实上,哪怕是发达国家、文明城市推行垃圾分类也都有一个过程,关键在于放到怎样的高度上认识,用怎样的力度推进,以及办法是否得当。如日本、巴西等国家“拒收混合垃圾”的做法,抓住垃圾分类源头这个“牛鼻子”,效果极佳。上海、北京等城市在多个小区普遍强力推行垃圾分类之后,可回收垃圾基本都变成了再生资源,有效地减少了整个城市垃圾的填埋量和环境污染。它们的经验至少告诉我们一条道理:垃圾分类并非一道不解之题。(文/牛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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