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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生由“免费教育”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

师范生由“免费教育”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
2018年08月14日 16:18 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艾 捷 )自2007年开始,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了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截至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许多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实现了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为地方源源不断补充了具有较高素质的优秀教师。在改善和均衡薄弱地区师资配置、帮助寒门学子圆大学梦等方面效果显著。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同时废止。《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师范生“免费教育”正式升级为新时代“公费教育”。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师范生从“免费教育”试点过渡到“公费教育”后,国家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一些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已经初步建立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办法》将地方制度探索正式纳入国家制度体系并逐步健全。
      《办法》同时调整了履约任教年限,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年限调整为6年以上,政策调整将惠及10万名左右公费师范生。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焕发政策的“生命力”。同时,《办法》体现倾斜支持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了“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学校服务1年”。
      《办法》还明确要求了制定在校期间非公费师范生进入、公费师范生退出的具体办法,以及公费师范生进行二次专业选择的具体规定。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跨省就业、工作调动、协议中止或终止、违约处理等方面做了政策调整和补充规定。原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正在履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全部适用公费师范生政策管理,违约或已经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协议的,不再适用《办法》的规定。
 
 
 
 

责任编辑:csgy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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