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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公益引领商业与公益运营新模式

一点公益引领商业与公益运营新模式
2016年11月29日 11:41 新浪公益

  由人民日报《民生周刊》杂志社主办的2016“互联网+公益”研讨会于2016年11月24日在人民日报社隆重举行。本次论坛针对互联网+公益,行业自律和对社会负责的主题进行了探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商务部前副部长魏建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长、曾任国家经贸委秘书长、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九届副主席、中国西部发展促进会理事长程路,中国SOS儿童村协会会长李进国,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行文研究会副会长郝广保,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宋洪远,中组部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原书记杨进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机关党委原常务副书记刘更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副主任史银良,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秘书长、《公益时报》总编辑赵冠军,中国慈善联合会战略总监张晓青,中央民族大学基金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健,  北京长歌律师事务所主任任跃进,北京长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祖华,北京一点公益基金会办公室负责人王立功,深圳前海中盛嘉鸿集团党支部书记、副总裁李志分别做了交流报告;与会的其他专家、学者也分别针对以一点公益引领商业与公益合作新模式为代表的“互联网+公益”的法律监管及可持续发展情况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对话。

  互联网+公益其实就是增强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各界都有过各种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此基础上,“消费如何带动公益”的思考进入了“一点公益”平台创新者的全面论证阶段,而维系整个平台系统的核心,即为“一点科技商家联盟”,它利用互联网链接消费者与优质商家资源——当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进行日常的点滴消费时,能获得消费额99%的激励,激励款依托于每日庞大的消费折扣,即商家让利部分,以此来刺激消费,拉动实体经济发展,达到“可持续消费”的目的。据了解,“一点公益”项目在设计之初,创新性地将商业、公益以及互联网技术结合在一起,目的是全面探索‘公益四化’——全民化、系统化、痕迹化、持续化”。所谓全民化是指一点公益通过互联网,让网民轻松注册成为一点公益的公益信使,通过互联网平台共同传播正能量,共同关注公益事业,共同监督公益事业,共同参与公益事业;所谓系统化是指一点公益培养大量专业的公益人士,共同参与公益事业。通过专业的公益团队,运用高科技互联网技术进行公益事业的推动及监督,开办“公益大学”,创办“公益传媒”等,让公益事业能有序系统的展开;所谓痕迹化是指捐助者的捐赠,都将直接进入北京一点公益基金会,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并接受基金会业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及捐赠人的监督;所谓持续化是指一点公益将赠送出公益激励信使豆给每一位公益捐赠者,让每一位参与了公益事业的公益信使都在参与公益事业后得到激励,持续参与公益,持续获得激励,使公益事业生生不息。这样一来,整个公益事业的捐赠过程便拥有了全民参与、系统闭环、清晰可查、持续发展的鲜明特点,让公益成为助力商业发展的动力源,让商业成为支撑公益事业长远发展的汩汩活水,实现“公益+商业”的相辅相成、协同发展。

  “一点公益”的商业模式来源于公益全民化、持续化的理念,是为了实现大公益、全民生的美好愿景。“一点公益”公益加商务模式以公益为初发心,并力求促进并繁荣萧条的线下经济,是为了全社会共赢的新兴模式。当今世界,万事万物没有一出现就能完全达到完美的事物,均有其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某某”等网约车电子商务出现的时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争论声此起彼伏,虚假刷单现象比比皆是,即使到现在国家出台办法承认网约车的合法性,虚假刷单依然是不能避免的。据一点公益平台高层表示,目前个别商家和消费者的虚假刷单行为是违法行为,“一点公益”平台也是受害者,平台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虚假刷单者的法律责任,并不断完善模式控制和杜绝虚假刷单的情况。同时,针对个别商家和消费者一对一交易时串通的“加价”行为,一点公益平台高层表示,消费者有消费自由的权利,一点公益没有任何强迫交易的行为,如有商家加价,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消费,也可以向平台举报,否则“加价”的责任依然由商家和消费者自行承担,如果出现侵害平台利益的,平台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一点公益平台高层表示通过推荐某一电子商务平台获得激励是电子商务领域非常普遍的市场营销模式,如各个网约车电子商务平台,各个团购电子商务平台等等;推荐者并不必然是消费者,并不是所有在一点公益平台注册的信使就必然通过平台消费,也不存在只有推荐到一定数量的信使推荐人的消费才能返回。由此可见一点公益平台的模式,并不存在任何特定的、固定的承诺;任何推荐人及被推荐人享有完全自由的消费权利。

  人民日报《民生周刊》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行为研究会副秘书长马海涛表示:去年10月底,国家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建议》在提出健全商业性金融,发展普惠性金融的同时,还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围绕商业生态圈建设,为个人、企业提供更多创业就业的可能;通过电子商务的发展,为金融注入经济活力。我国正处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目前,中国有6.7亿网民、5.94亿手机用户,413万多家网站,网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融入人民生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拓展网络经济空间的促进。同时“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整个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路径,企业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也是企业自主创新的一种体现。”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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