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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度微型创业奖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度微型创业奖的通知
2016年08月25日 15:04 新浪公益

  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集团)微型创业奖(以下简称:微型创业奖),暨第十二届微型创业奖评选活动继续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花旗集团基金会赞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协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承办。自2005年在中国举办以来,微型创业奖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相关政府机构、小额信贷机构、学生团体和媒体的长期关注和支持,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功。该活动不仅宣扬了小额信贷在全球范围内减缓贫困方面扮演的突出角色,促进了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而且弘扬了微型企业家们对家庭和所在社区的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与往届一样, 本年度微型创业奖活动在评选优秀小额信贷客户的同时,将继续重点开展优秀小额信贷机构的评选。该活动将组织评选委员会下成立的专家小组独立开展相关评估和考察工作,并由评选委员会组织终评答辩会。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官网(www.chinamfi.net)、新浪公益频道中予以公示。

  现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本年度个人和机构参评申请,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机构奖:

  大 奖:“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机构奖”( 1个)

  分 类 奖:

  1)“最佳创新发展奖”

  2)“最佳财务可持续奖”

  3)“最佳社会绩效管理奖”

  4)“最佳风险控制能力奖”

  5)“最具发展潜力奖”

  综合行业发展趋势,同时体现该奖项的公平性,并为更多机构提供获奖机会,上述5个分类奖将在从事普惠金融工作的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两种类型机构中分别进行评选。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机构将获得入围资格,评选委员会将在每个分类奖项下每种类型机构中分别评选出两个提名机构,通过终评答辩会从中产生最终获奖者。

  1. 个人奖:

  大 奖:2016年度微型创业人物奖(1名)

  特别奖:青年创业奖(1名)

  分类奖:

   1) 回乡创业奖

  2) 大学生创业奖

  3) 巾帼创业奖

  4) 微型创业奖

  上述四个分类奖项获奖个人合计49名。

  个人奖将开通新浪网网上投票渠道,结合投票结果,微型创业奖评选委员会将选出上述51名获奖者,其中部分获奖人员将被邀请参加颁奖典礼仪式。

  二、参评对象及限制:

  1. 机构奖:

  凡经营时间3年以上(含三年),提供非抵押小额信贷,且有单笔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业务的各类机构均可参加评选。

  近五年内已获奖的机构(不含提名和入围机构)不能参加本年度的任何奖项评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同时,每个参评机构最多可选择两个奖项类别进行参评,并且申请表中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到其它奖项。

  1. 个人奖:

  凡贷款次数2次或2次以上的小额贷款客户,农村和城市地区单户贷款额度100000元人民币以内(不设下限),其微型创业活动产生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并且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客户方有参评资格。尤其欢迎那些在贷款偿还、企业成长、雇佣人数增长、社区影响、环保节能、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客户参加评选。其中,青年创业奖申请人员年龄须在18至25岁之间;回乡创业奖申请人员在外地打工或创业年限不少于1年;大学生创业奖申请人员年龄须在34岁以下。

  个人奖将继续分五个系统开展评选工作,即农村信用社系统(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城市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系统(人社 部负责)、妇联系统、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系统、扶贫基金会系统。个人奖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单独报名的申请,并只能选择上述一个系统参与该评选活动,向其提交申请。同时,2005年至2015年曾获得微型创业奖奖项的客户不得再次参加本年度的评选活动。

  每个小额信贷机构最多可推荐2位优秀客户

  三、参评办法

  1. 机构奖:

  参评机构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机构奖参评申请表”,并请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mawards@163.com,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版加盖机构公章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505B室  

  朱肖怡(收)     010-84195836

  1. 个人奖:

  参评客户的推荐机构必须填写“机构信息登记表”,同时客户必须如实填写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集团)微型创业奖“客户参评申请表”。

  各参评机构和客户必须保证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以便进行核对。相关文件可登陆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网站:http://www.chinamfi.net下载

  (四)申请截止日期

  微型创业奖参评申请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 年6月18日,之后收到的申请将视为无效,将不能参加评奖活动。

  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一: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说明

  附件二:客户参评申请表

  附件三:机构参评申请表

  附件四:客户参评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五:机构参评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六:机构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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