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CITES CoP 17)决定将丝鲨、长尾鲨和蝠鲼列入附录II,从而加强对其保护。附录II所列物种是可能会面临威胁的物种,在不损害物种生存繁衍的情况下允许进行交易。
丝鲨
“这是加强保护丝鲨、长尾鲨和蝠鲼的重要一步。”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中东和北非地区总代表Elsayed Ahmed Mohamed说,“鲨鱼和鳐鱼制品是全世界利润最高的鱼类商品,违规捕捞普遍存在,且缺乏相应的监管和申报系统追踪上述行为。缺少可靠的交易数据和种群统计数据,导致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此项决议将有助于对此作出改变。”
每年约1亿条鲨鱼被捕捞。调查显示,过去十几年,某些鲨鱼数量可能减少了80%。对鲨鱼鳍、肉和腮板的需求不断增加,其市场价格也在急剧上升,导致对鲨鱼的过渡捕捞,以及时常的误捕瞒报。
丝鲨、长尾鲨和蝠鲼生长缓慢、成熟晚、产仔少,特别容易受到过度捕捞的威胁。这些物种都受到国际贸易的威胁,野生种群数量在不断下滑;且受分布区域的限制,栖息地恶化;再加上管理不善、全球性鲨鱼身体部位及其制品的需求,使它们生存面临重重威胁。
提案分别由马尔代夫共和国(丝鲨)、斯里兰卡(长尾鲨)和斐济共和国(蝠鲼)提出。
丝鲨提案得到111张支持票,30张反对票,以及5张弃权票。长尾鲨提案得到108张支持票,以及29张反对票,以及5张弃权票。蝠鲼提案得到110张支持票,20张反对票,以及3张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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