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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调查:艾滋女童两度被“赶出”学校,你怎么看?

益调查:艾滋女童两度被“赶出”学校,你怎么看?
2016年05月20日 10:12 新浪公益

  据《新京报》日前报道,今年11岁的湖南宁乡县女孩莎莎(化名)因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7个月大的时候其母亲去世,去年其父亲也因艾滋病去世。其后,莎莎和爷爷、奶奶、姐姐一起生活。父亲去世后,莎莎身患艾滋的消息不胫而走。因为对艾滋病的无知和恐慌,学生家长们将她“赶出”了所就读的赤塅完全小学(以下简称赤塅完小),莎莎被迫转学到距离村子足有70公里的县城读书,但仍迫于学生家长施压而再次失学。

  针对莎莎的情况,宁乡县教育局、疾控中心、镇政府、镇中心学校、赤塅完小开会,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方案:送莎莎去山西临汾的红丝带学校,边上学边治疗,但莎莎本人不同意,因为距离家里太远;第二种方案:送莎莎去湖南衡阳的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住院治疗,所需费用由当地行政和教育部门承担,这一方案被莎莎的爷爷拒绝,他认为孙女面临的问题不是治病,而是读书;最后只剩下第三种方案:由赤塅完小找老师上门教学。

  于是,从今年3月开学始,赤塅完小新到任的校长尹鹏波和另一位老师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给莎莎上课,尹鹏波教数学,另一位老师教语文。但去了两次之后,语文老师不愿意再去了,理由是:“我还年轻,还没生孩子。”

  对于莎莎的现状,尹鹏波表示,让她回到学校,对其他学生不公平,他害怕面对像去年家长“闹事”、学生转学的场面;另一方面,他很同情莎莎,也知道艾滋儿童享有受教育权。在尹鹏波看来,亲自上门授课,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意思。

  众所周知,艾滋病毒的传播方式主要为性接触、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三种,在日常人际接触中并不会发生传染。但在《新京报》的报道中,学生家长代表性的态度是:虽然莎莎是孤儿,很可怜,但“在别人的孩子和我的孩子中间,我只能选自己的孩子。即使知道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去冒险”,僵局遂成。媒体人于立生发文称,艾滋儿童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权,不应因“多数人的暴力”而被剥夺。

  但莎莎所面临的远远不止是受教育权受侵犯的“入学难”问题,是更严重的社会歧视、隔离问题。因为对艾滋病的无知和恐慌,家长们将她“赶出”学校,在村中,大家也都躲得远远的。本已住在高山最深处的一家人,从物理上和心理上都被隔绝了。

  于立生认为,虽然目前由尹校长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给莎莎单独开课,但这满足不了莎莎的正常教育需求;而且这也只是个案性质,不具备普适性。这样的做法虽然暂时有限地解决了莎莎的读书问题,但远远解决不了她所遭遇的社会歧视、隔离问题。

  据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介绍,目前在我国,像莎莎这样的14岁以下艾滋病感染儿童大约有8000人。在公开报道中,他们中的部分人也曾遭遇“上学难”的问题,而未被曝光的,还不知道有多少。这已不单是一个孩子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

  为此,《公益时报》联合新浪公益、问卷网和凤凰公益共同推出本期“益调查”——患艾女童两度被学生家长“赶出”学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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