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筱赟对李亚鹏和嫣然天使的穷追不舍,从2013年岁末持续到2014年的春天。
这几天的李亚鹏,遭受了自草根到官方的“全面围剿”,白岩松在央视新闻频道的《新闻周刊》栏目中质疑李亚鹏不公开慈善账目的做法,而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司长詹成付也在一次座谈中表示嫣然天使基金信息应当公开到位,公众有质疑说明公开不够。
此前,李亚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解释:从法理上讲,我们没有公布更多的义务,现在我们公布的程度是符合国家要求的。
嫣然医院作为一家民非组织,与其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是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2014年1月1日才施行的《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若干规定》,而与嫣然基金相关的,则是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颁行)、民政部发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2005年颁行)。这些法律法规,对民非组织和专项基金所承担的社会公开要求度是不同的。
“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政府规章,要求公开程度较高,而法律效力较强的行政法规,要求社会信息公开程度低一些,几个条规之间存在一定冲突,这是制度本身导致的。”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表示,从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原则来看,李亚鹏认为嫣然的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定程度可以理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不妨让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李亚鹏,你会怎么做呢?作为普通的公众,你愿意参与到公益项目的全程审计监督之中吗?而你又相信谁来做监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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