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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在编环卫工雇人干活 谈何公平?

评论:在编环卫工雇人干活 谈何公平?
2013年08月15日 07:50 新京报

  近日媒体曝光,郑州有正式环卫工雇年老的农村人替他们干活,月工资4000元左右的他们,雇个临时工每月只需1240元。对此,郑州市城管局环卫处领导表示,6位涉事环卫工属多年前政府安排的“占地工”,“现已要求6人从明天起马上上岗,如果不愿意就按《劳动法》处理”。

  在编环卫工吃着“皇粮”,却将活低价“转包”,做起“甩手掌柜”;干活的,却是待遇低下的临时工。有时候,不公就是一个编制,你在这头,我却在那头……

  在编环卫工雇人干活,荒诞之处,还在于违背法规。依照国家市容环卫行业管理规定,环卫作业严格按照工作量核定人员和经费,实行定人定岗。从法律层面讲,6名犯事人员找人替岗,当被惩治。遗憾的是,涉事部门的“追责”,很是温柔:6人违规,却换来“马上上岗”了事,这何尝不是隔靴挠痒?

  在编者啥都不做,白拿近3000元;临时工干着苦差累活,只能领到1240元。这般断裂,难免激起对薪酬机制的拷问:“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已写入《劳动合同法》中。可如今,这6名在编环卫工俨然成“二老板”,与临时工形成雇佣关系,二者收入与付出倒挂,谈何公平?

  据了解,在郑州五区,享有编制的一线环卫工加管理人员共有1890名,而临时环卫工则有2万人左右。

  编制内外,待遇悬殊,人也被等级划分,这太不公允。值得思考的是,既然某些编内员工尸位素餐,不劳而获;而环卫工作又可依托专业化的社会资源,为何政府不取消编制,避免养闲,与市场化运作衔接?

  在2011年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明文指出,要打破事业单位“铁饭碗”,实行按需设岗、以岗定薪等,严格考核机制和辞退制度。这与编制改革的价值指向,可以说是一脉相通。

  也只有改革编制,将依附于编制上的“身份壁垒”剥离,并渐次实现同工同酬,在编环卫工成“二老板”的怪象,才能逐渐消弭。

  □仲鸣(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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