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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爱心伞 谁应该脸红

丢了爱心伞 谁应该脸红
2013年05月10日 10:39 北京晨报

  爱心被践踏,拿伞不还的人应该脸红,而盲目决策、管理松懈的人,更应该脸红。

  据媒体报道,深圳地铁去年启动公益项目,乘客只需登记姓名和电话,便可免费借伞。一年过去,借出2196把,仅还70把,许多人留的竟是空号。

  只借不还,践踏爱心,这些人的素质确实太低,令人不齿。然而,在道德谴责之外,还应找到更积极的应对之策。

  2196把伞,出自公帑,如此疏于监管,怎能不丢?在今天,熟人间借个物品并不容易,为何公共财物就能说借就借?难道操作者如此天真,认为我们社会的道德水准已达到了相应的高度?他们为什么不担心会丢失呢?

  因为,这些伞产权不明晰,是所谓的“公地”,丢了也无人担责,海骂两句“世风日下”,便皆大欢喜,而严格管控,管理者的劳动量增加了,却得不到任何回报,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遇到特别“精明”的人,甚至还要从中捞一把。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中国的公物,懂行的人会把它偷光,不懂行的人则把它糟蹋光。反省起来,我们生活中太多类似的“公地”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流失了,这不仅吞噬了我们持续发展的空间,更带来社会的分裂,上面抱怨下面素质低,下面抱怨上面不公平,大家都觉得对方挤占了资源,真正得利的人反而免于问责。

  良好的公共管理必须建立在责权利清晰的基础之上,否则不仅导致失序,还会败坏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当我们批评那些借伞不还的人时,有些问题也需要反思。

  不否认,在许多发达国家,免费借伞的情况很常见,绝大多数人能自觉归还,其文明水准确实令人羡慕。但不能忽略两个因素,一是双方收入水平不可比,二是人家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社会教育过程,并非一蹴而就。忽略这两点,不顾现实条件,贸然将这样的“先进经验”照抄过来,只能是“播下龙种,收获跳蚤”。

  这么多伞丢掉了,应该买回一个教训:一个新政策出台,应坚持从实践出发,走实事求是之路,相反不做调研,不了解众意,关在办公室里逻辑推理一下,一边高呼从群众中来,另一边却不与民众接触,不许大家批评,只靠所谓的善意、理性,怎能不闹笑话?

  爱心被践踏,拿伞不还的人应该脸红,而盲目决策、管理松懈的人,更应该脸红。

  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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