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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地区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136地区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2012年12月04日 09:41 北京晨报

  新华社上海12月3日专电(记者 仇逸)我国136个地区将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对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信息进行有效记载和管理,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志愿者表彰奖励制度。

  3日举行的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交流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启动会议上,民政部公布了136个全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等。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上表示,民政部前不久出台了《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启动了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重点探索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发展志愿队伍,建构信息平台等。

  会议透露,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对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信息进行有效记载和管理,有利于发挥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等。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是衡量公民社会责任的重要尺度,是反映公民社会诚信的重要指标;是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基本制度,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李立国表示,各地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制度,为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要围绕志愿服务记录的重点环节,规范操作流程与记录格式,完善工作标准,确保志愿服务记录的真实有效、准确权威。

  会议指出,信息化平台是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重要依托。民政部开发了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各地要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信息网上录入、查询、转移工作,形成全国统一、方便快捷、功能强大的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平台。

  据悉,民政部将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并于明年底组织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启动示范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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