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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老太申请赠药 遭遇“盖章”难

癌症老太申请赠药 遭遇“盖章”难
2012年12月04日 09:33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孙老太被确诊患肺癌,近日她向中华慈善总会申请特效药易瑞沙赠药项目,却为一个“已丧失继续治疗的经济能力”的证明犯了难。

  南磨房地区办事处和朝阳区民政局称,孙老太并非低保居民,政府没法证明她的经济能力,而且对赠药项目不了解,因此不能出具证明。

  申请人

  月入三四千药费一万五

  孙老太73岁,家住朝阳平乐园小区。家人介绍,孙老太今年2月被查出患非小细胞肺癌4期,经过化疗效果不明显,开始吃特效药易瑞沙,每月花费约1.5万元。孙老太自费吃了6个月易瑞沙,医生证明对其有效,而孙老太和老伴的退休金加起来每月只有三四千元。

  孙老太的外孙女尹小姐称,中华慈善总会有个针对经济困难患者的易瑞沙赠药项目。日前,他们从该项目网站上下载了申请表,因孙老太不属于低保户,需要当地街道办或民政局盖章证明“患者已丧失继续治疗的经济能力”。为此,孙老太以前工作的单位出具了收入证明,但家人去南磨房地区办事处和朝阳区民政局要求盖章时,均遭到拒绝。

  “工作单位都出具收入证明了,他们都可以上门来调查。可为什么就遭遇这么多障碍呢?”尹小姐说。

  朝阳民政局

  不了解居民收入情况

  对此,南磨房地区办事处民政科人员表示,中华慈善总会并非医疗机构,它进行的赠药是否可靠,地区办事处并不清楚。“地区办事处是一级政府组织,盖章是要担责任的。”该工作人员称,他们专门请示了朝阳区有关部门,目前不能盖章。

  记者又以申请人的身份致电朝阳区民政局,对方办公室人员称,如果是低保患者想申请赠药,凭低保证,民政部门可考虑出具低保证明或盖章。但对非低保患者,民政部门对其收入情况根本不掌握,因此不能贸然盖章。

  中华慈善总会

  受援需有基层政府公章

  昨日,中华慈善总会项目部回应称,作为慈善机构,他们无法对申请者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只能依靠基层政府的公章做出认定。

  中华慈善总会项目部介绍,像孙老太这种被拒绝盖章的情况确实出现过,但数量不多。“目前这一项目累计申请患者近7万人,街道办或乡镇政府不愿盖章的概率仅万分之一。”中华慈善总会同时表示,基层政府不盖章的原因各有不同,该会无法采取统一的解决办法。“如果患者符合相关条件,中华慈善总会一定积极配合。”

  ■ 链接

  易瑞沙尚未入医保目录

  据媒体报道,易瑞沙是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治疗药物,但尚未被列入医保目录。2007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了易瑞沙慈善赠药项目,对符合易瑞沙适应症的低保患者直接给予赠药;对非低保患者,经6个月易瑞沙持续治疗有效,但经济上无法继续支付费用的,由患者提出申请,项目注册医师对患者负责医学检查评估,参与地区的慈善机构负责赠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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