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治中国式过马路 石家庄罚前三名

治中国式过马路 石家庄罚前三名
2012年10月26日 10:11 北京晨报

  近日,网络上流行起一个新名词“中国式过马路”,大意就是,中国人过马路,只要凑够一拨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其心理就是“法不责众”。这种说法不仅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更引发了大范围反思。日前,一些地方已开始采取切实行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但深圳等地的做法也被质疑是否真的切实可行。

  石家庄 不缴罚款可做志愿者

  从10月23日起,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在路口内随意穿行、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形,将被依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缴罚款者,交警将采取多种手段,百分之百进行深入教育。

  自10月23日开始,石家庄市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闯红灯、做文明有礼石家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将在市区十个示范路口配足民警、协管员和志愿者,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对市民出行行为进行有效引导。通过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力争使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遵法率达到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武瑞琪向记者表示,当前,在市区一些路口,特别是商超云集的大路口,行人闯红灯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市区路口的信号灯转换周期一般在一分钟左右,在这一分钟里,一旦出现闯红灯的行人,该路口可能至少有两辆汽车通行受阻,而省会市区有大小近400个灯控路口,每分钟可能有数百辆汽车无法正常通过路口。

  武瑞琪表示,此次活动中,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要处罚前三名;在小路口,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落网”的交通违法行人,愿意接受罚款的,可以当场放行,但对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困难者,无法缴纳罚款的,警方准备了三项措施:第一,拒缴罚款者可以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现场担任一到两个小时的交通志愿者;第二,既不能缴纳罚款,又不愿做交通志愿者的,警方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到场对其配合教育;第三,对上述条件全部拒绝且拒绝透露身份的交通违法者,民警将及时将其移交至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教育和处理。

  深圳 行人闯红灯将从重处罚

  今后,行人在深圳闯红灯可能不只罚款20元,而是要罚100元;汽车在斑马线不减速,可能视同不避让行人,同样罚款500元。

  深圳交通安全方面最重要的两部法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日前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两部条例修正草案针对此前有分歧的规定进行了统一,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上保留处罚力度更大的条款,这使得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大幅上升。

  此前,《交通处罚条例》将行人闯红灯与行人普通的交通违法行为等同,都是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交通管理条例》则规定,行人闯红灯的,处100元罚款。修改后规定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理由是,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性质比行人其他普通违法行为更严重,危险性更大,应从重处罚。

  此次修订的两部法规实施时间并不久。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表示,两部法规实施以来,对深圳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起到了不错的效果。不过,他表示,两部法规由于一前一后出台,个别条文存在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比如,同样是“行人闯红灯”,一个规定罚20元,一个规定罚100元,需要修订条例将有关内容一致起来,避免法规适用的冲突。

  综合《法制日报》、《南方都市报》

新浪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公益

新浪公益频道致力于传播公益文化理念,创新公益模式,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企业公益项目推荐

新浪公益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