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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何时不再“车来车往”?

校门口何时不再“车来车往”?
2012年09月19日 09:55 新京报

  这起事故并非偶然,校门口长期混乱的交通环境,相关方面的管理不力,早已埋下事故的引子。

  9月17日下午,西城区厂桥小学门口附近,一辆停在人行道上的吉普车突然蹿出,冲进了接送孩子的人群中,导致四名家长和三名学生受伤,其中一名8岁男童抢救无效死亡(据《新京报》)。

  一个幼小的生命,说没就没了。在视频中,父亲扑在孩子身上,一声声呼喊“我的儿啊!”悲痛而绝望,让人闻之心碎。

  这起惨祸的发生,难道只是因为司机的粗心大意、错误操作?昨天,我去厂桥小学进行了实地调查,询问了多名家长,发现原因绝非这么简单。

  当时吉普车停车的地点,离小学大门只有约十米。在离校门这么近的地方停车,学校为何不管?而且,停吉普车的人行道,本来设置了隔离桩以防机动车驶入,但隔离桩却没有设置好,留了口子,车照样能开进去,不知道这个形同虚设的隔离桩是谁设立,怎会如此粗心?校门口上下学交通很乱,但此前,家长称在校门口未看到交警指挥。

  不难看出,这起事故并非偶然,校门口长期混乱的交通环境,相关方面的管理不力,早已埋下事故的引子。其实,若相关部门能少一点粗心,以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去维护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环境,这场悲剧或可避免。

  厂桥小学不是孤立个案。在北京,很多中小学和幼儿园门口,交通安全环境都不容乐观。学校附近机动车混杂在人流中,与行人和自行车抢道,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伤亡事故。孩子是一个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特殊群体,保护他们的安全,必须以万无一失的态度,去杜绝任何可能的安全隐患。

  建议,学校门口应设立机动车禁停禁行区域,比如一百米内。对于非主干道,如胡同,完全可以规定在特定时段禁停禁行,对于重要路段,禁止范围可以只限于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同时在机动车道设置提醒标志,要求低速行驶。

  交警部门在上下学期间应加大校门口的巡查力度,严查机动车违法,及时疏导交通;作为学校,不能把孩子交到家长手中就完事,而应承担起维护校门口秩序的责任。此外,不妨招募志愿者,在校园周边维护上下学交通秩序,给学生和家长以安全提醒。

  今年9月初,海淀交通支队开通北京市首条“学生专用通道”。在上午7点至8点该通道仅允许学生通过,不允许车辆通行,且每隔10米就有一名协管员。这条“学生专用通道”对学生的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这样的措施应推广开来,成为一项能够保障学生安全的有效可行的制度。

  我还想呼吁所有家长,请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孩子,如果不得不开车,请离校门口远一点。保护孩子的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

  □新京报评论员 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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