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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益领域需要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评论:公益领域需要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2012年08月02日 09:51 新浪网

  近日,深圳市绿色基金会发起了一次大规模的义捐活动,称获捐资金将用于城市景观林带建设。网友的反对声音很多,一些人不仅拒绝捐款,而且认为纳税人已经纳税,绿化等公共服务应该由政府提供。

  尽管绿色基金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此次的义捐是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广泛开展“城市绿化提升活动”的号召,进一步提升深圳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在 “韦森特”毁树之后发出号召并不是个好时机。人们直观的看到,一次台风来袭,令深圳受损树木达11.5万棵。而香港仅报告1387宗树倒。无论是统计口径的解释,还是树种选择的问题,都无法完全满足人们的合理质疑。

  而且,网友们的冷漠还源于平时普通的民众无法有效参与城市管理,坦白说,普通人对自己的社区和所在城市具有最深切的利益感知,他们对城市治理的建议无法有效被传递到决策系统,一些城市公共品方面的浪费形成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没有吸取市民和相关研究者的有益意见和经验。拍脑袋决策的模式可能是很多地方政府都存在的现象。

  就此次义捐,网友们称,“经费都到哪儿去了,政府应先公布经费账目明细”;“政府部门绿化建设中存在浪费和不透明现象”;“作为纳税人,我已经纳税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是必须的。”岭南地区一直是慈善公益事业国内较为发达和成熟的地区之一,这里的公众相对而言具有较为成熟的市民意识。部分民众的拒绝完全是出于一种对自己城市的责任意识,他们首先具有成熟的纳税人意识,而且很关心政府部门和公募基金会的财务透明问题。

  成立于1994年12月的深圳市绿色基金会,现在为广东省民政厅登记管理的公益性公募基金会,其业务主管部门是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自从去年公益领域发生了很多大事件以来,公益性的公募基金会的透明度问题成了众矢之的。尽管《基金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不过,人们对于基金会的财务监督依然没有很大的便利性。此次,尽管深圳绿色基金会理事长解释说,“募集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有严格规范,在扣除单位团体义捐的3%管理费后,剩余资金全额用于深圳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等城市绿化项目”。不过,很多公众依然不为所动。因为,最令人信服的方式就是通过年度的财务披露来重建公信力。

  政府应该加快慈善法的立法过程,明确规定很多公益领域的具体行为规则,减少公益领域的弹性和不透明空间,并且逐步放开对民间公益组织的各项束缚,鼓励民间组织们不断成长,形成一个公益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公益并不等同于做好人好事,它应该不断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公益领域的优胜劣汰机制,可以有助于普通民众在行善、捐款时有效辨识,选择不同的机构和组织,将自己的善心、善款最有效地传递到那些需要的地方。

    评论员 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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