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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团队公募打假资金被指违法募捐惹争议

方舟子团队公募打假资金被指违法募捐惹争议
2012年03月27日 09:55 公益时报

  个人公募捐款是否违法尚无定论

  近日,打假名人方舟子被指涉嫌“公募”引发争议,事涉2006年末开始筹资的“科技打假资金”和2010年下半年设立的“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

  2012年3月22日,牛博网创始人、微博名人罗永浩在北京街头一辆大巴车内向媒体发布消息,公开自己对上述两个“资金”的质疑,并前往公安、税务、民政等部门举报。

  目前,《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尚无涉及个人公开募款的法条。方舟子团队公募资金的性质尚无定论,但这或将给正在立法途中的《慈善事业促进法》增添了新的参考因素。

  两个“资金”遭举报

  2006年11月22日,国内知名人士何祚庥、司马南等人组成“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并在互联网上发布通报称:“我们将募集到的首批捐款用于因反伪科学或揭露欺诈或抨击不实宣传而引发的方是民(编者注:方舟子原名)等人(单位)的应诉、反诉、上诉等涉诉事务。”以个人的名义发起募捐,方舟子是主要的受资助对象之一。

  到现在,这个小组已经募集了超过26万元的公众捐款。但截至目前,他们没有公布这笔资金的具体用途和账目明细。

  2010年8月29日晚,方舟子等人遇袭受伤,募款组“秘书”--方舟子的律师彭剑再次以其个人名义为方舟子公募“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承诺将筹集的款项用于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方面的开支。

  这个安保资金募集到了超过70万元的捐款。同样,其支出账目和用途明细,彭剑没有公布。原因是“公开账目细目会披露安保细节,故不公开”。对于打假资金,彭剑透过微博表示“会适时公开账目”。

  成立一年多时间,安保资金共支出59万余元,并且无支出明细,罗永浩怀疑“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使用有假。罗永浩同时怀疑方舟子团队募集的资金没有依法缴纳税款。

  3月22日,罗带着众多京城记者,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侦队、朝阳地税局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举报,前两家机关收下了他的举报材料,公安是否立案尚待审查,税务的调查结果需要3个月后才能知晓;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给他的解释是,相关法规仅适用违规操作的注册机构和冒用机构名义的个人,所以方舟子和彭剑的情况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

  “资金”和“基金”

  方舟子不同意人们管上述两笔募款叫“基金”,他觉得应该叫“资金”。

  在连日来的网络口水中,众多网友同样对这两个名称较真儿,有支持方募款打假的,有认为方舟子等人应该公开款项支出明细的,还有人怀疑方舟子变相敛财,更有社会人士指其募款违法,涉嫌非法集资。

  方舟子表示,虽然该资金最初是网友为了支持他的打假行为而设立,但自己并不参与管理,目前“打假资金”主要用于为肖传国手术受害者维权,自己不是受益人。他还介绍,开始本想成立正式的基金会,但门槛很高,后来就以资金筹备的名义。

  成立基金会“门槛很高”,高在何处,方舟子并未通过他习惯使用的网络途径进一步说明。

  事实上,早在何祚庥、司马南等人为方舟子打假公开募款之初,即设想过要通过合法组织展开募款活动。

  何祚庥等人在募款之初于网上发布通报即表示:“我们仅以个人的名义发起募捐,待条件具备时,我们将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我们非常希望有足以让公众信赖的注册在北京的基金会能够无偿为本小组代管募捐账户。”

  时过数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尚未成立,代管账户的基金会亦未出现。

  有公益界人士表示,登记社会组织的门槛有两个,一是找到主管单位,二是提供注册资金。2010年后,经民政部大力改革,注册“门槛”已不再难以逾越。国内多地民政部门均表示,当遇到“挂靠婆家”难寻时,民政部门可做其主管部门。而且,按照相关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地方性社团组织,需要提交3万元的开办资金。

  同时,若与其他已经存在的社会组织合作,在现有合法基金会内设立打假基金,亦有极大可能。

  3月23日,方舟子通过网络仅表示:“彭剑也一直想找一个正式的基金会挂靠在那里,都没有人愿意。大家都怕惹事,觉得这种事儿打假什么的,怕会受到报复。”

  延伸阅读

  目前,《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尚无涉及个人公开募款的法条。不过,地方性慈善条例中已有说明。2010年,江苏省出台的国内首个地方性慈善促进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中明确,向不确定的公众进行募款(公募),需要前置行政审批方可执行。江苏省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曾解读表示,募款系行政授权行为,自然人不具备募捐主体资格。即便是学生在校内为某个同学开展募捐,未经批准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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