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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地沟油”何以“劣币驱逐良币”

评论:“地沟油”何以“劣币驱逐良币”
2011年12月15日 10:20 新闻晚报

  近日,从公安部获悉,3个月以来,全国摧毁60个地沟油犯罪网络,涉及28个省份。重庆警方介绍,在打击“地沟油”行动中发现,当地正规食用油生产企业参与其中。

  正所谓“不打不知道,一打吓一跳”。尽管从摧毁地沟油犯罪网络的数量来看,全国范围内打击“地沟油”行动可以说成绩斐然。但是,从此前发现地沟油已流入政府部门食堂,到如今曝出正规油企制售地沟油。在如此严厉的打击之下,地沟油居然还能不断“上位”,某种程度上,用“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来形容“地沟油”,其实都还太过低估了地沟油旺盛的生命力。原本上不得台面的地沟油,何以能堂而皇之登堂入室?又是通过怎样的魅力让正规油企拜倒在其石榴裙下呢?

  某种程度上,地沟油的攻城略地,固然是一定程度上利用了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既然地沟油看上去同样清亮透明,甚至连地沟油的鉴别方法,专业的卫生部门都还得立项研究,全靠消费者的肉眼自然难以火眼金睛地识别出 “地沟油”的真实身份。于是乎,当地沟油与正规食用油同样跻身市场时,地沟油自然会体现出价格优势,由此而对正规食用油产生 “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地沟油反而获得市场青睐的概率无疑要大得多。而通过制售地沟油而获得暴利的相关企业,不仅自己得益于地沟油,又反过来促进了地沟油的销售。

  的确,消费者不买,地沟油当然卖不动,但假如说是消费者买错油导致了 “劣币驱逐良币”,显然不免冤枉。诚然,消费者在选购食用油时,固然需要具备 “一分价钱一分货”的意识,但假如为了规避消费风险,保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就非得在市场上挑贵的买,显然相当荒唐。无论如何,作为买家,当然会把 “性价比”作为采购的首要标准,既然很多商品的质量,消费者无法通过感官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既然能够上市销售,消费者当然可以认为不论质量高下,好歹是合格的。在这样一个判断前提下,选择合格但便宜的商品,其实也合情合理。然而,当上市销售的商品合格这一最起码的判断都不能成立时,劣质低价商品受青睐,显然不能全怪消费者缺乏判断力。

  可见,正所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只要市场上存在“地沟油”,就必然会对正规食用油形成挤压,地沟油通过地下链条挤占了低端市场之后,必然会抢占原本的低端食用油厂家的市场和销路,这类低端厂家要想继续存活,恐怕也只能向更具 “竞争力”的地沟油举手投降,当这类正规油企与地沟油沆瀣一气之后,掺了地沟油的食用油,其价格优势和背后的暴利,又将引发新一轮多米诺骨牌的倒下。

  基于上述视点,从根本上治理“地沟油”,的确需要跳出“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但这并不能全靠消费者的“火眼金睛”或“只买最贵”,而恰恰需要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真正到位。事实上,尽管地沟油监管可能确有难度,但有难度却并非没有办法。只有真正从监管入手,厘清了监管责任,真正从机制上确保上市食品的安全底线,并让地沟油制售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为此付出更高昂的代价,市场才不会被扭曲,“劣油驱逐良油”的怪相,也才不会堂皇上演。

  作者: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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