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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严惩慈善活动违法行为

民政部:将严惩慈善活动违法行为
2011年07月16日 12:2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 民政部昨日正式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提出将建立和实施政府购买慈善服务制度,完善慈善工作者薪酬、福利和社保。慈善活动违法行为将严惩。此前,民政部就《纲要(草案)》征求意见。

  加强慈善组织年检评估

  民政部特聘专家、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表示,在此时间颁布“十二五”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纲要,是希望在“郭美美事件”引发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发酵的背景下,向公众展现充满希望的蓝图。

  《纲要》说明,目前我国公益组织尚存在募捐资格不明确、信息披露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在未来五年,加强对公益组织的年检和评估,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对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政府多种形式购买慈善

  《纲要》提出,将在未来五年建立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采取项目资助、社会招标等,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形成多元参与、共同发展。

  民政部门将鼓励慈善募捐形式创新,吸引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及义演、义卖等渠道奉献爱心。

  专职义工有望获福利

  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有44万个,其中基金会2200个;同时,全国建立3.1万个社会捐助工作站和慈善超市。公益组织已成为吸纳就业的平台。

  《纲要》提出,未来五年将完善专职慈善工作者的人事、福利、薪酬和社保;推动制定从业标准和职称评定,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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