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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内涝何时不再“一雨一遇”

城市内涝何时不再“一雨一遇”
2011年06月23日 09:54 新京报

  现在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雨季才刚刚开始,各地应“亡羊补牢”尽快采取措施,排除隐患,不要让城市内涝从“一年一遇”变成“一雨一遇”。

  最近南方暴雨,大雨所至,几乎每个城市都发生了内涝。到武大“游泳”,到西湖“看海”;繁华街道可行舟、可垂钓的南昌,终于如愿成了“中国水都”……网络上的各种调侃,创意频现。

  这场城市内涝,我们似曾相识。去年也曾有百余城市发生内涝现象,其中媒体报道说广州市的内涝造成的损失就超过10亿,当时广州市长万庆良和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都曾公开向群众道歉。今年,在内涝比较严重的武汉,市长唐良智也在第一时间道歉,并承诺及时解决城市积水问题。

  暴雨引发的内涝,直接考验的是城市排水系统,本质上考验的恰恰是城市的主政者。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公开向民众表达歉意,这应是官员的基本态度。而更关键的是要“知耻而后改”,找到问题的根源,并从根本上解决。

  对于城市内涝,武汉市水务局官员坦承,武汉的管网、箱涵等排水系统的口径还是按照“一年一遇”的标准建的,南昌、杭州的政府部门对于城市排水系统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历史欠账严重,同样没有讳言。

  不过,让人纳闷的是,既然政府部门知道城市内涝的症结所在,为什么不下力气去治理,而是任凭年年下雨年年涝呢?

  我国城市排水管道设计标准一般为1至3年,与美国、日本、欧盟一般2到10年的标准相比是偏低的。而且说是1至3年,实际执行大多“就低不就高”,道理很简单,设计标准越高,投资越大。据专家估算,如果把设计标准从1年提升到3年,投资将会增加1.3到1.5倍。排水系统的造价本来就昂贵,标准提一点投资更要翻倍。

  其实,人们都知道,地下公共设施建设的落后,与官员的政绩展示和考核有关。城市排水系统不具备悦目的展示效果,不能像马路高楼那样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再加上官员的任期短,排水系统建设周期却很长。由此,官员就缺乏动力,以较高的标准,抓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

  去年,官员为城市内涝道歉连连,不知道在这过去的一年中,各地的“地下投资”究竟几何?今年城市内涝又现,也的确证实,很多市长们并没有把去年的灾情当回事。

  面对城市内涝,公众当然需要看到官员的歉意,因为,现在还有很多城市的主政者甚至还没有愧疚之心。然而,一句道歉哪怕再真诚,也不能保障城市不会再变成“东方威尼斯”,所以,道歉之后更重要的还是问责和行动。

  现在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雨季才刚刚开始,各地应“亡羊补牢”尽快采取措施,要有治理时间表,查找内涝原因,排除隐患,不要让城市内涝从“一年一遇”变成“一雨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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