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红十字血液中心:献血有益无害 福利有增无减

红十字血液中心:献血有益无害 福利有增无减
2011年06月13日 17:25 新浪公益

  据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献血年龄为18~55周岁,两次献血间隔为六个月以上,每次献血量为200~400毫升。人体内的血液总量约占体重的8%,一般成人的血液总量为4000~5000毫升,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10%,献血后储存的血液马上会补充上来,不会减少循环血容量。献血后失去的水分和无机物,1~2个小时就会补上;血浆蛋白质,由肝脏合成,一两天内就能得到补充;血小板、白细胞和红细胞也很快就恢复到原来水平。人体的血液在不断新陈代谢,每时每刻都有许多血细胞衰老、死亡,同时又有大量新生细胞生成,以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平衡。献血后,由于造血功能加快造血,失去的血细胞很快得到补充。所以说一个健康的人,按规定献血,对身体不会有任何影响,更不会“伤元气”。如果一名符合献血标准的健康人按每六个月献血一次,每次献血400毫升计算,那么,一个人一生可献血74次,累计献血量3万毫升。

  另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优惠待遇。2009年11月1日《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规定了用血费用的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之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献血者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时,献血量按照一个机采单位折合全血四百毫升计算。

  最新资料显示: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结合我国《献血法》实施10余年来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状况,卫生部等3部门修订了《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奖励办法》较原办法扩大了奖励范围,除保留了无偿献血奉献奖、促进奖、先进省(市)奖外,增加了“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同时,也对部分奖项标准进行了完善,如“先进省(市)奖”评选标准在原基础上增加了关于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无偿献血公益宣传以及固定献血屋设置的要求。上述奖项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号召个人、集体和有关部门积极投身到无偿献血工作中来,使无偿献血事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同时,《奖励办法》还增加了在表彰权限、程序和监督方面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和信息透明的工作原则和对无偿献血者的尊重与关爱。

  写在最后:无偿献血的勇士们,如果说,生命在脆弱时,就像是汪洋大海中的一页孤舟。那么你们,就是暴风雨来袭时的一盏灯,在象征着生的方向的灯塔上,眺望远方。如果说,爱在稀缺时,就如同酷暑中的窒息抑或寒冬里的僵直。那么你们,汇聚了如此多的力量,足以在人间,营造一个四季恒春的天堂。你们用一颗颗无私的大爱之心,与苦难者共同擎起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你们以一次次心脏和手臂的振荡,让红色的接力流淌出新生,与爱,与希望。我们有理由相信:你们,是真正的英雄。你们在,爱就在,希望就在。你们在,爱心会充满人间,爱之花开的地方,生命便可以欣欣向荣!

新浪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公益

新浪公益频道致力于传播公益文化理念,创新公益模式,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企业公益项目推荐

新浪公益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