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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志愿服务一定要给学分吗?

参加志愿服务一定要给学分吗?
2011年05月13日 10:34 中国青年报

  吉林大学近日决定自2010级本科生开始正式将志愿服务纳入本科生学分制。(《中国青年报》5月10日)这是一件好事,同时也值得思考:大学生参加社会志愿服务,一定要给学分吗?

  按道理说,大学生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如果讲求个人利益的话,根本的益处是能够促使大学生增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与社会实践能力、全面深入体察社情民意和切身感受民间疾苦、找到自己的职业发展和人生理想,而不是功利化地获得学分和考研加分优惠。一件好事,一旦功利化,在人功利本能的强烈驱使下,必将变味走样。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大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实践活动不以分数和学分为功利导向,而是旨在通过这些社会服务和实践活动,从而加强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培养大学生的职业素质,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大学、社会组织、州政府都高度重视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实践工作,积极组织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社区服务,对大学生开放校内外工作岗位,鼓励大学生在校外参与各种各样的志愿活动。

  美国哈佛大学校长德鲁·吉尔平·福斯特2008年在本科生毕业典礼上的讲话中发人深省地对毕业生指出:“你们之所以焦虑,是因为你们既想活得有意义,又想活得成功;你们知道你们所受的教育,让你们不只是为自己的舒适和满足而活,而是要让周围的世界因此而改变。现在,到了你们想办法实现这个目标的时候了。”是的,若大学生是只顾个人的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国家和社会整体的人,这确实是整个国家高等教育的严重失败。在美国这个追求个人价值至上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高等教育的终极价值尚且如此,那么我们这个追求集体价值至上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高等教育的理想价值更应如此。

  老实说,如今的中国大学生普遍缺乏对国情、社情和民意的直接了解,更缺乏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的能力,至于立志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奉献青春才智的可能更是匮乏。每年,我们的大学都招录和毕业几百万名学生,但是不少学生,只全力追求自己的财富和个人利益的积累,无视国家、社会和民众的利益如何最大化,更无暇思考和追求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善好的。

  目前,我国有一个毫无功利导向的大学生参加志愿社会服务的很好的公益项目——“为中国而教”。借鉴“为美国而教”的理念和成功经验,“为中国而教”通过招募、培训和输送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两年,培养和集结关心教育的优秀人才,以此促进中国社会的进步。“为美国而教”志愿者教师、2005年全美年度教师詹森·卡姆拉斯指出,“那些为学生带来成功的教师,都是卓越的领导者”。可以说,这样的教师,是整个国家的宝贵财富。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大学生与其漂在大城市,倒不如积极参加“为中国而教”,做有意义和有价值的社会志愿服务,从中获得成长的方向与动力。(文/胡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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