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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能否做到全面禁烟?

公共场所能否做到全面禁烟?
2011年03月01日 10:20 新浪网

  国家卫生部2010年5月率先发出《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在新的一年中,公共场所禁烟会不会推及全国?“全面禁烟令”能否如期发布?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最终可以实现吗?全面禁烟你准备好了吗?

  2011年2月18日21:55播出的央视《对手》栏目,红蓝双方围绕“重罚能不能达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该不该大幅提高烟草价格来减少烟草消费?”“公共场所禁烟是靠法律还是靠自律?”这三个辩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一辩:吸烟要不要重罚?

  主持人:烟袅袅兮肺心寒,尼古丁入体不复还,全球禁烟如今轮到咱。吸烟有害健康,大家众所周知,但是中国烟草的消费量可是年年攀升,2005年的时候占全世界1/3,如今到了48%,中国烟民不在少数,占全世界总烟民人口1/3,那么为什么在中国禁烟那么难,吸烟到底要不要重罚?

  王小骞: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用反正法我们反推一下,重罚一下,必然有效,应该重罚。

  王福重:这不是钱的事,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王小骞:如果重罚,抽一根烟罚一千五、两千,可能就不会掏出这根烟,连问都不问了。这方面我们可以参照一下酒驾处罚。我们中国人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就是不太考虑别人的感受,自己舒服了,自己方便了就得,比如说在公共场所吸烟就是这么一个问题,我觉得这个事可以通过重罚来进行,强行起飞,空中加油,所以我觉得重罚应该是有效的。

  王福重:人有很多所谓恶习,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就是不改。小骞说得对,这是素质问题,人性改变很难。这个东西只能慢慢来,国外水到渠成了,才有个别场所的重罚。像不丹,不丹是唯一的全面禁烟的国家,但是它只有七万人,我们有多少人,3.5亿烟民,所以说重罚是不管用的。

  主持人:不吸烟的人有不吸二手烟的权利,但是吸烟的人也有吸烟的权利,哪怕自我危害。

  二辩:该不该大幅提高卷烟价格?

  主持人:如果把香烟价格大幅往上涨,是不是吸烟的人就少了,就可以达到公共场所禁烟的目的?

  王志安:价格决定供需,人类历史上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一个例外。

  江宇:涨价不是万能良药,禁烟要从源头开始治理。

  王志安:人类历史上没有找到任何一种商品,需求不是靠价格决定的,只要价格提高,人的供需,商品本身供需之间一定会发生变化。价格规律是第一规律。控烟其实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现在还没有吸烟的人,尽量不要进入吸烟的市场,这里头最重要的群体是谁?青少年,未成年的孩子们,那么价格上涨了必然导致他们有可能减少进入到这个市场的几率。第二个层面,那些已经吸烟的人中会有人说,把价格涨了,还是会抽,10块钱涨到12块钱还是会抽。但是涨到15、18、30块,吸烟率一定会降低。有一个数据,中国1.5亿烟民抽的烟是5块钱以下的,如果全部涨到20块钱,1.5亿人降到8000万,吸烟总数降低,香烟消费量有可能降低。

  江宇:我支持完全全面彻底控烟,我认为涨价不是最好办法,为什么?第一,吸烟弹性很小,忠诚度很高,价值是由供需决定的,但是消费者需求不变的情况,对烟有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把价格提上来,需求没有办法满足,自然而然产生新的市场,比如低价烟、低档烟,限制走私烟,很多国家也出现过,不能违背市场规律,强行把价格提上来,这是第一。第二,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一种烟价格涨上去,会找其他替代品,低档烟。对于香烟有忠诚度,牺牲家庭其他消费,比如说看电影、逛街,给老婆、孩子买衣服,牺牲这些钱,因为这些弹性比吸烟要大。第三,吸烟在中国不仅仅是一个普通消费,它是一个社会交往的工具,是一个传统,现在高档烟有一个说法,叫做买的人不吸,吸的人不买,社会交往工具。价格越高,大家越容易买,价格高是品质的象征,青少年觉得烟很贵,买得起,更酷,更有感觉。香烟价格提上去,最高兴的是谁?一是烟草厂商,一是地方政府。一个获得了更高税收,一个获得更高利润。供给方和需求方两方,供给方强势,扩大烟草生产,地方政府更支持烟草产业发展,对于我们整体禁烟工作产生更大阻碍,所以我认为禁烟要从源头做起,解决经济发展过度对烟草依赖这种情况。

  三辩:公共场所禁烟是否应予立法?

  余婧:一方面为了我们国家形象,另一方面为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公民健康,我觉得立法势在必行。

  老梁:任何一部法律制定就是要保护大多数人,惩戒极少数人,如果惩戒的是很大一部分人,这个法律就没法执行,这个时候法律就不是法律,而是笑话。

  余婧:一定要跟大家讲讲,立法有法学基础。其实吸烟已经在一定场所内,我们指的是公共场所内造成了对非吸烟公民健康权的侵害,已经是一定程度上的侵权行为了,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要禁止,我们是要保护非吸烟公民的健康权的。从国家形象从公民的健康这两个大方面来讲,我觉得立法是一个必然的事情。

  老梁:我们现在社会有一个法律妄想症,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咱就立法解决,可是立法这个过程当中,非常复杂,它涉及到有两点必须要提醒大家注意,第一是法律的正当性,第二是法律的可执行性,我从来不否认公共场所立法禁烟的正当性,我认为早晚要立法,但是现在肯定不合适,不合适在于第二点可执行性,公共场所禁烟。中国广袤农村立法禁烟,谁去执行,这个最后势必会造成一种选择性执法,使法律成为挂在墙上的一幅画。

  王志安:我们现在之所以公共场所禁烟难,就是因为警察没有执法权,我们希望通过一个全国性法律赋予警察执法权,这个过程谁敢在公共场所吸烟,直接罚款,不听就拘留。

  王小骞:如果说在我们现在这个国民素质以及烟民基数情况之下,我们就快刀斩乱麻,有可能抽刀断水水更流,所谓事缓则圆,缓成一步两步三步走,有点策略,而不是一拍脑门,两分钟法条写好之后,执行起来最后没有什么下文,如果是这样的话,恰恰说明了在立法的时候,我们不够理性,我们打着理性幌子做了一件非理性的事情,这叫什么,可悲。

  主持人:在文明社会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都有这么一条,你的行为不要影响他人,不要干扰到他人行使自己正当的权利,但是我们真的也希望能有一天像蓝方几位嘉宾希望的那样,在非戒烟区,在户外,当你拿起一支烟要点燃之前,突然注意到身边有人,你会自觉地问他一句,对不起我点起这支烟会不会影响到你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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