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荞) 目前本市已推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住院医疗互助、意外伤害互助、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等多个种类的保障计划,参与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一般只需要缴纳十几元或数十元的费用,患病后即可在保障期内获得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互助保障金。据统计,现有的各项保障计划已惠及14.5万余名职工,累计赔付2.15亿元。
“举例说,一名职工因意外车祸造成颅脑损伤,他参加了一份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交纳保费26元,因病住院180天,将获得意外伤害互助金11400元,如果他再加入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还将得到7200元的住院津贴。层层保障下来,职工的经济负担将会大大减轻。”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推出的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将与原有的保障计划互为补充,有效降低职工负担,将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项目 互助费 赔付标准
女职工特殊疾病
36元/年
女性患有子宫颈癌、输卵管恶性肿瘤、卵巢癌、子宫内膜癌、绒毛膜癌、乳腺癌6类疾病时,最高可获得16680元互助金。
意外伤害
26元/年、50元/年、74元/年、100元/年4类
最高可分别领取21300元、40800元、61200元、81600元互助金。
重大疾病
90元/年
职工患有急性心肌梗塞、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等11种重大疾病时,最高可获得10100元补助金。
住院医疗
50元/年
按照职工首次住院、二次住院、二次以上以及普通病、特殊病等不同情况,在扣除医保起付线后,按照治疗费用的50%或60%的比例给予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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