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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接受捐赠能否被收走平分?

环卫工接受捐赠能否被收走平分?
2010年12月09日 10:05 新浪网

  舒圣祥

  中国首善陈光标为南京秦淮风光带上的一名保洁员过生日,同时给另外49名秦淮风光带的环卫工发红包。然而,南京夫子庙景区的环卫工称,发给他的红包被上级收走了,还收走了同时发的羽绒服。管理部门认为,由于当时接受捐助的环卫工是部分代表,这些善款善物将被用于该景区所有环卫工平均分配,而衣服也将通过年终评先进来择优发放。

  (《扬子晚报》12月8日报道)

  在分析这样做对不对之前,首先更需分析的,其实是单位领导有没有权力这样做。显然,陈光标是直接捐给环卫工人的,而不是捐给环卫所的,那么在未取得捐赠人同意之前,环卫所应该是没有权力收走捐赠物重新分配的。要不然,这就是违背了捐赠人的意愿,就是拿别人的捐赠来发单位的福利。某种意义上,当陈光标将红包和衣服送到环卫工手上,捐赠行为就已经宣告完成,这些就已经属于被捐赠人的私人财产,单位领导凭什么收走呢?

  事实上,捐赠从来就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每每总充满了偶然因素。用所谓公平来衡量捐赠行为,既是无标准的,也是不合理的。既然陈光标是要为50名环卫工做定向捐赠,有关单位事先就应该以一定标准选好人选,或者随机抽选相应名额,而不是事后再回收平分。

  无论如何,在尊重捐款人意愿上,如此操作都是不应该被允许的。因为权力介入之后的公平分配,本身就是一个未知数。出于公平考虑,顶好的办法是,环卫所与捐赠人进行沟通,经过其允许之后再根据其意愿进行相应操作;或者请求陈光标先生追加捐赠,或者环卫所干脆自己出钱补齐其他未参加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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