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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尘肺病农民工维权现曙光

深圳尘肺病农民工维权现曙光
2010年01月29日 14:40 中国青年报

  本报1月9日报道《六学者上书人保部:建筑行业成〈劳动合同法〉盲点》后,引起较大社会反响。1月27日深圳市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称目前153名维权的尘肺病农民工已全部进行了职业病身体检查。现已有62人确认了劳动关系、16人进入工伤认定阶段、16人正在仲裁阶段。

  近日,本报记者再次探访尘肺病农民工,关注其境遇和未来。

  尘肺曾经“没签合同,没法认定”

  38岁的湖南人向杰,在深圳当了12年风钻工。2009年6月的一天,屡感胸闷、咳嗽的他来到深圳市坪山人民医院看病。医生建议他拍片看看肺部。

  片子拿到手上后,医生吓了一跳。本该清晰的两片肺叶集结着厚重的斑片状阴影。医生告诉他,几乎可以确定,他得的就是矽肺病。这是尘肺病的一种,如果达到三级的话,将根本无法治愈。

  2009年7月14日,向杰告别了干了十几年的爆破行业,到深圳一家电器厂打工。就在这时,媒体正在报道湖南耒阳籍风钻民工深圳维权的事。那段时间,向杰天天看报纸。去年8月底,耒阳民工在深圳维权得到初步解决。向杰觉得看到了一线曙光。

  2009年9月,向杰和他的152名湖南张家界老乡一起,开始在深圳维权。

  其实在深圳,耒阳籍风钻民工陆续撤出风钻市场后,来自张家界的民工已经占据了市场主体。

  向杰在深圳维权时认识并朝夕相处的工友,几乎都有着跟他相同的经历。有的因为病痛已经无法工作,有的因为疑似尘肺而被包工头辞退,都有不同程度的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

  十多年来他们一直在深圳当风钻工,回想起原来工作环境中的那些钻孔,都是“夺命风洞”。有的深孔达到10米,打炮眼时没有排风系统,更没有水系统提供保障,最后遗留下来的粉尘每次都能积累10公分那么厚。

  维权代表钟家泉说,他们从上世纪90年代通过老乡介绍结伴而来,就在深圳当爆破工,这种工作收入较其他工种高、技术要求低。很多人因此患上尘肺病却没有觉察,近几年他们陆续发病,已经有3人死亡。

  就在他们维权的过程中,又有一名张家界籍工人在回到老家之后停止了呼吸,他名叫彭辉平。

  农民工们说,黑心老板们不是不知道这个工种会带来什么,但就是不在作业环境中加入排风、水循环系统进行防护。比如一个工程发包是100万元,利润是一半,除去工资10万元左右,老板的利润在40万元左右。如果加大成本,老板其实只是少赚几万元。

  老板们更不会跟他们签署劳动合同。有的公司人员流动非常大,有工程时,老板会集结一帮人,没有工程时,人就散了。更有老板是转包别人的工程。

  因此,和耒阳民工一样,他们维权的难点同样是劳动关系的确认。从去年9月开始,他们开始到深圳市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解决问题。

  一开始在深圳市职业病医院,他们就碰了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就以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给他们做检查,得不到确诊,当然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索赔。

  因为没有做检查,得不到确诊,也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索赔,工人们不断跟政府进行协商。钟家泉指出,当地政府部门存在监管缺位和行政不作为,“所有的打钻农民工都没签劳动合同,而劳动监察部门有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

  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尘肺病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从雇主到工会、从卫生行政部门到劳动部门都要对用人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相关卫生及执法部门还应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及标准,并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这些深圳市相关部门都没有做到,所以应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赔偿。”钟家泉说。

  六学者上书推动:“让工人们带着希望离开深圳”

  尘肺病的防治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今年1月9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沈原、郭于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教授潘毅、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谭深、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戴建中联名向领导上书,呼吁“推动事情尽快解决,让那些罹患尘肺病、遭遇大不幸的工人们带着希望离开深圳”。

  学者们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检查身体、治病救人是当务之急,建议与认定劳动关系同时进行,而不是以后者为前提。按照现有的规定,即便是最近通过劳动仲裁艰难胜诉的11名工人,仍然不能立即得到治疗。“这样拖延下去,会延误诊疗的宝贵时机。”

  二、一旦工人获得职业病鉴定结果,建议由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赔偿,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介入,广泛采信物证、人证等间接证据,在工人的配合下确定工人的事实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追讨赔偿。

  三、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建议在全国建筑行业内开展一次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面检查,“以改变多数建筑企业长期非法用工、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的状况”。

  1月23日,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共同举办“职业安全健康法律研讨会”,会上有专家提出,既然《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公益事业,工伤问题就应该由国家统筹解决。

  深圳大学教授翟玉娟认为,实际上,这也反映出中国的职业安全监督体制存在重大问题。目前实施的体制是分割式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分属不同部门监督,与劳动过程相关的职业安全和卫生监督被生硬的分开,造成了执法力量的分散和职业健康监督的不足。

  “农民工都是为中国建设出力,就应该管”

  1月27日,主管此事的深圳市信访办一位杜姓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听到深圳市主管劳动保障的常务副市长李锋说:“这些农民工不管是在哪里干,都是为中国建设出力,就应该管。”

  但事实上,地方政府确实存在难以逾越的法律门坎。如果找不到工人们曾经就业的企业,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职业病检查一定要存在劳动关系。而如果强行让现有的爆破企业来赔付,又显然是违法的。另外,如果找不到存在劳务关系的企业,如果由政府来赔付,参照耒阳民工的做法,实际上动用的还是深圳纳税人的社保基金。

  另外,职业病体检每人每次需要6000多元,如果都让职业病医院来承担,也是一家医院无法承受之重。

  这就是深圳为什么坚持“必须具有劳动合同”这个原则的出发点。实际上,为了确认这些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深圳市政府已经召开了14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三轮艰苦的认定和甄别。

  第一轮,他们请来深圳十几家爆破公司的老板来与维权的农民工们面对面。会前,深圳市政府都告知这些老板,指认过程将进行全程笔录,如果日后查出说谎,老板们要负法律责任。但只有一家公司的老板当场指出了一位工人,说他曾经给自己打工。还有一位工人得到老板的弟弟承认,但老板并不承认。

  第二轮,政府请工人们出示能够证明自己在深圳打工的材料。“没有劳动合同的,爆破证也可以,没有爆破证的,一封家书、一张汇款单、一张与工友在工地的合影等等,这类的证物都可以。”信访办工作人员说。

  按照正常的仲裁程序,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合同、工资单、工牌、其他保险等要素,但现在深圳已开通“绿色通道”,有的工人只凭一张“出入证”就得到了成功确认。

  第三轮,经过多方协调,在深圳市政府全部出资的前提下,153名维权的农民工全部进行了职业病身体检查。当场就有17名民工体检结果是健康状态正常。

  信访办工作人员介绍,这批尘肺工人中,目前已有62人确认了劳动关系、16人进入工伤认定阶段、16人正在仲裁阶段。没有确认劳动关系的还有30人左右。

  按照国家规定,第一次拍片后要经过3个月进行二次拍片后才能确诊。目前深圳市政府考虑到各方面情况,将时间压缩到一个月,也就是从现在起到过年后的一个月时间内。

  杜姓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29日,深圳市民政部门将派出大巴车,送工人们回乡过年,春节后再去当地民政部门把他们接回来。已经确认劳动关系的,接下来将按照程序一步步进入理赔程序;还没有确认的,也将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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