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企业在捐赠前对捐赠对象的了解程度,也是企业慈善运作成熟程度的表现。目前也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经常在连具体捐赠对象是谁都搞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了捐赠。调查表明,跨国公司“非常了解”受赠对象的比例高于国内企业,二者的比例分别为54.5%和30.8%。因此体现在后续捐赠的意愿上,国内企业又明显落后于跨国公司。
企业长期的慈善捐赠工作需要组织结构上调整以及组织制度的保证,因为完善的组织制度可以促进企业慈善的长期良性运作。“其实,这种长期性的公益援助在国外已经从一种企业的社会责任变成一种习惯,很多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公益事业部负责这样的工作,每年都有相关预算经费,而国内很多企业是没有的。”廖国龙表示。
有调查显示,仅有15.4%的国内企业设立了专门负责慈善捐赠工作的部门,相对而言,有54.5%的跨国公司都设立了专门的负责部门,因为没有专门的部门就会影响到企业对慈善捐赠资金的预算。调查结果还显示,只有30.8%的国内企业有专门的慈善资金预算,低于跨国公司23.7个百分点。
而同样的调查还表明,有4%的国内企业认为近几年的捐赠“完全没有达到目的”,而所有跨国公司都认为达到了预期目的,认为“完全达到目的”的比例为30%,国内企业则为20%。由于国内企业对捐赠效果的评价低于跨国公司,造成企业继续捐赠意愿的降低。在所调查的跨国公司中,所有企业均表示继续进行捐赠。但只有15.4%的国内企业表示“不清楚”下一步是否继续进行捐赠。
“其实跨国公司长期的公益援助,正好与我们‘新叶工程’要建立的长效帮扶机制是不谋而合的。”廖国龙表示,“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较大,我们应该更多地学习其长期性公益援助模式,把社会责任变成习惯,针对各种弱势群体给予长效援助。”(文/本报记者 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