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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组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总队

山东将组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总队
2009年03月04日 12:42 新浪公益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日前,经山东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依托山东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山东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总队,组建后将在山东消防总队挂牌。

  据了解,将要组建的应急救援总队主要由山东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滨海、银山、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和齐鲁石化专职消防支队组成。出现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队将针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据悉,组建成立后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总队将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在省政府、公安厅统一领导下,在完成火灾扑救任务的同时,主要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规定,各级应急救援队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并接受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指挥。张振峰/邱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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