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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3.达木林扎布依法保护草原

P133.达木林扎布依法保护草原
2009年02月26日 23:58 新浪网

  项目名称:达木林扎布依法保护草原

  申请主体:达木林扎布

  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简述:(200-300字)

  2000年内地污染企业到东乌旗开办造纸厂,侵占并污染了8千亩恩和吉日嘎拉嘎查(村)牧民承包的集体草场。

  前任村支书达木林扎布带领牧民上告不果,依法起诉了造纸厂主污染草原并要求赔偿,有争议的1万多亩土地产权被‘收归国有’。

  2004年3月锡盟中级法院判决达木林扎布等牧民原告胜诉。

  2004 年4月达木林扎布等牧民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并要求归还被侵占和污染的集体土地。

  2004年8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牧民原告胜诉,判决被告提高赔偿金额,但判决书不支持归还牧民集体土地,也没涉及恢复、由谁来恢复被污染的土地。

  2005年造纸厂撤离东乌旗,被严重污染的4000亩草原却无人治理。2006年以后,达木林扎布等牧民继续到国土资源部和内蒙古人大等单位上访,要求解决草原污染问题。

  达木林扎布更加关注恢复草原生态以及依法土地确权,关注违规修路破坏草原生态等问题。

  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旗

  3)项目执行周期:2004年3月至2008年

  4)项目合作方及角色:

  德恒律师事物所(诉讼全权代理);曾经草原网站(NGO,协调人);绿色北京(NGO,志愿者)。

  5)项目资金总额:约1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律师事物所资助。

  项目综述:

  1)项目背景(问题根源)

  内蒙古干旱草原土地权属不清,部分地方政府公务员引进内地污染企业谋利,不支付或少支付草原生态、土地和水资源成本,更不支付工业污染的治理成本,侵害了牧民权益,破坏了草原生态,增加了社会环保成本。

  2)项目目标(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以达木林扎布为代表的牧民们坚持依靠国家法律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草原生态环境,依靠国家法律公正公平的解决污染草原案件。

  牧民只有依法实施集体土地登记确权,他们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草原公益生态环境,才能从根本上防治北方草原土地荒漠化,保护好我国北方的生态屏障。

  3)项目活动(做了什么)

  达木林扎布带领牧民依法向锡盟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造纸厂主污染草原,2004年4月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要求被告停止污染,赔偿损失,治理污染的草原,并归还被侵占的牧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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