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厦门:努力创建生态型城市

厦门:努力创建生态型城市
2012年07月17日 10:01 中国环境报

  福建省厦门市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努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去年以来,厦门市紧紧抓住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的历史机遇,加快推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全力推进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的新跨越。

  制定生态市建设规划
  出台30余个地方性法规

  30年以来,也就是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厦门从落后匮乏的弹丸之地变为今天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而环境保护事业与经济特区共生共荣,留下了一串令世人瞩目的足迹:

  厦门市是全国第一批5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之一。2005年和2008年,厦门两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评比第一名,2011年12月20日,再次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厦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因“城在海上,海在城中”,被誉为“海上花园”城市,因适宜居住的优良自然生态环境,被海内外客人誉为“中国最温馨、最适宜居住的地方”。

  厦门人把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动因和根本保证,坚定地指向良好的生态环境。30年来,在全市生产总值从7.4亿元增长到2535.8亿元,建成区面积扩展了约19倍,常住人口增长了约10倍的大背景下,厦门的环境质量一直保持优良状态,化学需氧量浓度基本保持不变,二氧化硫浓度则下降一半以上。在2009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厦门的环境竞争力位居全国第6,其中生态环境排名挤入4强。

  厦门在坚持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中,还对如何在一个地区建设生态文明进行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在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厦门制定了《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并批准了《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提出了建设生态型城市的目标和任务,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正确引导产业布局,逐步形成了生态城市建设理念。在经济和社会建设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如何维护厦门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提出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并围绕这一城市定位,“努力创建生态型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生态文明”。

  长期以来,厦门坚持环境与经济相融合,市委、市政府在巩固和深化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过程中,重视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政策、规划、目标、标准和保障体系。在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过程中,重视制定相关地方性法律规章和政策。1994年,《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这是厦门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修订《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近30项配套管理规章制度,增加了新的条款和内容,在如机动车污染防控等许多问题上取得了重大实破。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在不断加重。厦门市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沙、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厦门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定》等30余个涉及生态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这些法规和文件的出台,对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细化,并与国家有关规定相配套和衔接,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使厦门市的环境法制建设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出台加强节能减排决定
    实施50个重点减排工程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厦门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战役中,又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福建省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最近通报厦门市2011年减排核定数据,厦门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评分90.31分,名列全省第一。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GDP翻了一番,但主要污染物SO2和COD排放总量却大幅度下降了33.56%和15.9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7.2%和11.1%的减排任务。

  推动厦门经济环境协调发展。近年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推动厦门市强化目标责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市政府出台《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及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和各年度减排计划,明确各年度减排目标、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市环委会与区环委会签订责任书,区环保分局与重点减排企业签订责任书,强化了企业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实施主体责任……

  近年来,厦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开展“五个百家”工程建设(即:百家企业节能工程、百家企业节水工程、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百家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百家规模化生态型畜禽养殖场),初步建立了以清洁生产为核心的企业“小循环”和包括产业体系、人文生态和社会消费的循环型社会雏形的“大循环”。发展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并着力引进光电、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等高效益、低污染、低消耗的高科技项目。目前,高科技企业产值已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42%。

  厦门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评估和验收工作。通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改进企业生产组织等形式,降低能耗、物耗。比如,嵩屿电厂火电机组全部采用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技术改造,并利用粉煤灰渣研制生产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再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在实施减排工作过程中,厦门市采取“结构、工程、管理”三大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减排政策和法律制度,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环评和“三同时”验收关,按照主要污染物区域和“点对点”削减调剂的要求,落实新、扩、改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严控污染新增量;投资近15亿元,实施重点减排50多个工程项目,其中关停厦门电厂两台小火电机组,就削减了3645.77吨二氧化硫;建立并完善减排指标、监测与考核“三大体系”,投入近4000多万元,完成了12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提前超额完成减排指标任务,为福建省减排工作做出了贡献。

  厦门是个资源匮乏的城市,为了不受资源的制约,厦门实施了“百家企业节能工程”,降低了工业能源、交通能源、建筑能源等“三项能源”消耗;开展水源保护、污水净化、废水利用、节水工艺、节水灌溉、节水消费等工作,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采取“实施老企业搬迁和旧城旧村改造、盘活存量土地、整合工业园区用地”等措施,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一串数据足以印证厦门的努力:2011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耗电667.7度,比上年下降8.7%,万元生产总值耗水11.7吨,比上年减少1.6吨,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每度工业用电实现工业总产值48元,每立方米工业用水实现工业总产值4397元,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创造生产总值1.61亿元、创造工业总产值2.90亿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5%,优级率为33.24%。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8分贝,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废水、二氧化硫达标排放率均为100%,医疗垃圾和化学危险废物处置率10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2.59%、5.51%、2.57%和6.81%。城市建成区面积246.3平方公里,拥有公园76个,占地面积2150公顷。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含暂住人口)19.7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0009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0.64%;污水集中处理率90.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投资10亿元整治8条流域
    7座污水处理厂安装除磷脱氮设施

  厦门市从2009年开始的3年期间,投资近10亿元开展辖区内8条流域三大港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集美区深青溪、瑶山溪流域综合整治投资2.8亿元,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杏林湾污水截流计划投资2亿元,用3年时间完成,现已完成两个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海沧区过芸溪流域综合整治计划投资1.2亿元。厦门市还将“一江三库”(九龙江、坂头——石兜水库、汀溪水库和古宅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整治工作重点,继续加快推进东西溪、九溪、过芸溪、深青溪、瑶山溪、后溪等流域综合整治以及杏林湾、马銮湾和同安湾的环境综合整治进度。

  厦门市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在全国起步较早,在福建省率先实现产业化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20多年的努力,厦门市的污水处理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并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建成并投产污水处理厂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3万吨/日(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B标准要求),2011年污水处理总量为21396万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2.8%,中心城区(本岛思明区和湖里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基本实现污水的全收集和处理目标。

  目前,厦门市湿污泥日均产量约453吨,采用制肥、焚烧、制砖和深度脱水填埋等综合处置方式,全量实现安全处置。根据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环境研究所和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管理局的监测通报,近年厦门市陆源污染物入海负荷逐年减少,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逐年好转。厦门市在社会经济和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保证了水环境质量,这得益于厦门市一直十分注重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厦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宜居环境,陆续投入开展辖区内“五湾、六溪”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筼筜湖是厦门市“城在海中,海在城中”的重要标志,经过20多年、投入近5亿元的整治,从昔日的鱼虾绝迹的臭湖变身为碧波荡漾、白鹭翔集的休闲去处,并在房地产开发、排洪防汛等方面取得巨大效益。

  近几年来,厦门市投入10多亿元,完成了厦门岛的主要水体——湖边水库,完成征地拆迁、污水截流、清淤护岸、补水引水、园林绿化等工程,达到二级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杏林湾的园博苑,则是国内最大的水上园博园,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五缘湾湿地公园形成了高新技术开发区、高级商住区、生态休闲旅游区,成为“厦门新客厅”。

  围绕着水环境保护,厦门市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污水管网基本覆盖建成区,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7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除磷脱氮设施,污水基本达标排放。污泥则全部用于焚烧、安全填埋和有机制肥,实现了“零排放”。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优美的环境,不仅吸引了五湖四海的宾客,还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国家旅游局直属的专业研究机构——中国旅游研究院与携程旅行网,联合发布了2012年“五一”小长假人气排行榜,厦门作为休闲度假城市的代表成为境内游人气榜的亚军。这已是厦门连续3个“五一”黄金周居境内游第二位。

    中国环境报记者 叶文建

新浪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公益

新浪公益频道致力于传播公益文化理念,创新公益模式,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企业公益项目推荐

新浪公益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