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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纠结:生活离不开 噪声避不及

电梯的纠结:生活离不开 噪声避不及
2011年06月30日 10:19 中国环境报

  标准成盲点 监管现真空

  电梯噪声谁来管?

  北京朝阳区电子城业主状告开发商电梯噪声超标

  "吃不好、睡不好,每天心里闹得七上八下的。这电梯噪声问题再不解决,我就要神经失常了。"近日,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电子城的王女士以电梯噪声超标影响其正常生活为由将小区开发商告上法庭,能有个安静的居住环境成了她最大的期盼。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岂一个“忍”字了得?

  2002年,王女士一家搬进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西里电子城4号楼东塔28层的顶层房屋,并居住至今。

  在建筑构造上,王女士所居住的楼房内设有3部并排电梯。入住后,王女士发现,房屋的一间小卧室紧临楼房公共电梯井,电梯在运营时不断发出低频噪声,严重影响到她们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多年下来,每天被这噪声折磨着,整个人都快崩溃了。”王女士说,自从搬进新家,她的噩梦就开始了。“从早上五六点钟起,就有送牛奶的工人坐上电梯挨家挨户送牛奶,电梯\'咣当、咣当\'一层一层地停,你就别想再睡个踏实觉了。”王女士说,她的一天就在这恼人的噪声中开始了。

  目前,王女士退休在家,与这电梯噪声相处的时间就更长了,“年轻人白天要工作,还可以出去躲一躲,可我哪儿也躲不了,只能白天、黑夜的不得安宁。”为了在白天尽量减少听到令她心烦意乱的噪声,无奈之下,王女士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电视机的音量尽量调大,用此声音盖过彼声音。可如此一来,时间长了,她的听力也就下降了,而脾气却涨上来了。用她的话说,“在这种环境下,涨脾气,很容易;不烦躁,却很难。”

  和王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大有人在,今年72岁的林阿姨在这栋楼的25层已经居住了5年。“5年了,天天被这电梯折磨着。”林阿姨说,为了让家里的孩子晚上休息得好些,她只能牺牲自己的睡眠质量,自己在紧邻电梯井的小卧室居住。“没办法,白天孩子们还要上班。我还可以在家补补觉。”

  何先生与王女士同住在28层的顶层。他说,“电梯发出的噪声属于低频噪声,听起来,更让人觉得痛苦。而声音又是向上传播的,住在顶楼,噪声对我们的干扰就更大。”何先生说,他们居住的这栋楼房,一共28层,一梯8户,因为住户较多,所以电梯的使用率也就更高。“我的孩子还小,怕这噪声伤害孩子的身体健康,所以不敢让孩子住在离电梯近的卧室,只能我们大人在这儿忍着了。”

  一个“忍”字,道出了何先生的无奈,也道出了楼里大多数住户多年来的心声。

  2002年~2011年,长达10年的时间里,王女士多次与物业、开发商交涉电梯噪声的问题,要求他们进行整改,可始终未果。"实在让人气愤的是,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竟然对我说\'你3600元一平米买的房子,还想住什么样的环境?\'"正是这句话终于让她没办法再忍下去,最终王女士选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0年12月,王女士委托一家有检测资质的检测中心对家中的电梯噪声进行了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小区内公布,同时发起抵制电梯噪声污染的倡议书。最后,有18位居民响应并在《关于向政府和法院反映电梯噪声问题联合签名的倡议书》上签名。

  近日,王女士将小区开发商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住房内的噪声污染并进行相应赔偿。

  庭审当天,有6位居民自发而来。他们说,“已经没法再\'忍\'了,必须得有人来管一管了。我们支持她,要讨个公道回来。”

  30分贝?35分贝?标准之惑

  问及本案的难易程度怎样?本案的原告代理律师卿正科指出,“2009年,我曾代理过北苑家园小区的电梯噪声污染案件,这次的案件与那次案件有很多相似点。”

  2009年,北京市北苑家园小区业主因电梯噪声污染状告开发商。与本案相似,原告的卧室也紧邻3部电梯。原告3户业主夜间住宅内噪声经检测达31~36分贝不等。当时原被告双方争执焦点在于:噪声检测的依据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0分贝,还是《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40分贝。法院最后判决,被告需对电梯井和电梯采取整改措施,使电梯运行噪声在原告居住的房屋内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在北苑家园的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所依据的标准是《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0分贝,这在当时让我们受到很大鼓舞。”卿律师说,然而现在却遇到了问题。

  2010年12月,王女士委托一家有检测资质的检测中心对家中的电梯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晚间21∶00后,房屋中客厅在电梯运营时噪声(等效声级)达到41.7分贝,小卧室(等效声级)噪声达到39.5分贝;客厅噪声(倍频带声压级)47.5分贝,小卧室噪声(倍频带声压级)43.8分贝。

  “显然,电子城的噪声值远远大于当时北苑家园的噪声值,可我们现在却没有了确切的噪声评价依据。”卿律师说,通过查阅有关部门的最新相关规定得知,目前《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

  “也就是说,30分贝的标准已经明确不能适用电梯等室内噪声污染的评价。”卿律师说,这让人感到很迷茫。居民楼内的电梯噪声究竟由谁来监管?判断电梯噪声是否超标究竟要使用什么样的评价标准?

  在庭审现场,被告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承认原告提出的噪声扰民现象的确存在,并去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测,但对于其噪声是否超标?超出多少?被告代理人并没有明确的说法。

  “针对这起案件,目前我们只能转而依据《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35分贝噪声评价标准。而我认为这有些不太科学。”卿律师指出。

  从北京中环物研究环境质量监测中心为原告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看到,在说明一栏中注明:"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规定,对为本楼居民服务的居民楼内设施无评价标准,故本中心在此次检测中检测方法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规定执行,不做评价。"字里行间中不免也透露出,检测机构在面对评价标准时,也同样感到茫然。

  卿律师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针对社会上低频噪声污染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及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恢复适用30分贝的电梯噪声评价标准,以更适应当前低频噪声污染的发展形势。

  采访札记

  谁吵了我的美梦?

  中国环境报记者 闫海超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还记得孟浩然的那首《春晓》吗?多美的意境:春意绵绵宜入梦,在不知不觉中天亮了,忽然间醒来,听到的是鸟儿的啼鸣,夜里迷迷糊糊听到风声、雨声,担心的是花儿不知吹落了多少?

  生活在都市里的人,一觉醒来,迎头而来的不是鸟语花香,却是钢筋水泥,车来车往。行走其间,四面八方被各种声音充斥着。活在当下,作为一个都市人,难得的是耳根子的"清净"。难以触景生情,也就再难得有孟浩然那样吟诗作赋的雅兴。

  北苑家园、电子城两处的电梯噪声,我都曾亲身感受过。"烦躁"是我站在房间里的第一反应。打个比方,就像被一只苍蝇盯上了,打不着,也赶不走。一只小虫足以破坏一份好心情。虫终有"一命呜呼"的一天,难不成也让电梯"一命呜呼"?

  显然,这不现实。用他们的话说,"每天夜间停运两部电梯,只开一部,我们心里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听来可悲,我们所憧憬、向往的美好生活竟在一部小小的电梯前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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