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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我国碳资源对世界的影响力

重视我国碳资源对世界的影响力
2011年01月07日 14:17 中国环境报

  2010年12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墨西哥海滨城市坎昆落下帷幕,会议通过了“坎昆协议”。此次会议虽然在资金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京都议定书》遭到发达国家的强力抵制,在减排温室气体方面有所退步。

  《京都议定书》缔结于1997年12月,生效于2005年2月,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协议。由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年底到期,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必须就第二及后续承诺期进一步做出减排承诺,且缔约方会议应该在第一承诺期结束之前7年启动审议程序。因此,关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一直是气候变化大会的核心之一,坎昆会议也不例外。

  首先公然对《京都议定书》发难的就是《京都议定书》的诞生国日本。大会刚刚开幕,日本就公开宣布,绝对不会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二阶段承诺任何减排目标。日本的理由是:由于《京都议定书》只覆盖全球27%的排放源,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居前的中美两国都没有在《京都议定书》下承诺减排目标。而哥本哈根协议则覆盖了全球85%的排放源,显然哥本哈根协议对减缓气候变化更为有效,《京都议定书》的方式不足以应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形势,所以应该放弃《京都议定书》而建立一个包含全球主要经济体和主要排放源的、单一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协议。发达国家中除挪威明确表示支持第二承诺期外,其他发达国家均或直接或者委婉地支持日本。

  事实上,一向在国际政治舞台低调的日本突然让人大跌眼镜的行为背后有深层次原因。

  日本在《京都议定书》下第一承诺期义务完成无望是直接原因。日本在《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内需要在1990年基础上削减6%,但2008年度日本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1%,这意味着日本为了实现比1990年度减少6%的目标,还需减少7%的排放量。而同期德国、英国和法国则分别减少了22.2%、18.5%和6.1%。显然,相比欧洲国家,日本如不采取重大举措无法实现第一承诺期的承诺,更何况在第二承诺期进一步提高减排目标。

  美国中期选举导致奥巴马政府减排无力是重要诱因。本来美国在《京都议定书》上的出尔反尔已经让日本感觉做了冤大头,如果美国能在“双轨制”下做出可比的减排承诺,日本可能会稍感平衡。但按照现在美国国会形势,近期完成综合性气候变化法案的可能性已经基本不存在,这更加坚定了日本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决心。

  来自日本国内财阀的压力是现实原因。日本是一个财阀主导的国家。坎昆大会前,日本国内九大产业联盟对日本政府联合施压,反对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之后继续延续。正是这些财阀的短视行为让一向寡言少语的日本政府语出惊人,这些企业未能看到全球减排趋势给日本先进、高效的节能技术带来的商机,他们的这种做法可能会使日本逐渐丧失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

  除深层次原因外,日本宣称的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

  为了实现环境完整性,让世界各国均对减缓气候变化做出相应贡献,根据巴厘行动计划授权,形成“双轨制”的减排模式:第一,《京都议定书》下的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进一步提高减排目标,继续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非《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特指美国)在公约下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与其他发达国家具有“可比性”的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也在公约下做出自愿减排承诺。

  在这种“双轨制”模式下,可以覆盖世界主要排放源,且能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一种公平、合理、透明的减排体系,并不存在日本宣称的中美两国不作为情形。

  将中美两国在减排上相提并论也是不合适的,违背“污染者负担”基本原则。气候变暖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在长期工业化过程中的排放累积造成的,需要承担历史的责任。自1750年以来,全球累计碳排放1万多亿吨,其中发达国家约占80%。以中美两国的历史累积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例,截至2006年,中国为70多吨,而美国已超过1100吨。目前,中国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仅为5吨,而美国为20多吨。因此,发达国家应该率先大幅减排。

  正是由于以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强力抵制,《京都议定书》磋商在坎昆几乎没有进展,仅仅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下附件一国家应该尽快就第二承诺期做出决定,避免第一和第二承诺期之间出现真空”的决议,在形式上保留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存在的可能性,维护了“双轨制”平衡,但实质磋商被无限期推延,存在被架空的倾向。这种倾向是十分危险的。

  第一,这会让人们对联合国主导下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体系产生信任危机。一个经过人们9年艰苦努力才生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公约如果被轻易抛弃,会让大家感觉再去筹建一个新的协议是徒劳的,工作也会被轻易抛弃,人们会转而寻求其他渠道来应对气候变化,然而现实情况是除联合国外没有任何更好的渠道可以凝聚人类力量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第二,会导致全球增温超过2℃,气候变化将严重威胁人类。《京都议定书》是基于气候变化的科学发现,考虑全球的减排目标和地球增温控制目标,为发达国家“自上而下”设立减排目标。要求发达国家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0%,然后以此为基础计算第二承诺期(2013年~2017年)的减排量。而发达国家力推的自愿减排体系则不考虑科学发现,只是基于国内政治意愿提出。按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计算,即使发达国家实现了在哥本哈根下承诺的减排量,也会比1990年增排6%,加上发展中国家承诺的自愿减排,那么到本世纪末地球将升温2.5℃~5℃,远超过2℃的安全警戒线。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气候谈判形式,做好国内工作,练好内功是根本。

  首先,碳市场长期看来潜力无穷,我国需要提早准备。虽然《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遥遥无期,近1年~2年内碳市场潜力有限,但长远看来是碳市场潜力无穷。因为即使按照哥本哈根协议的减排目标,欧盟和美国也均需要和希望能通过碳市场来实现成本最低的减排,为此发达国家一直坚持的市场机制作为实现减排义务的重要手段被纳入坎昆协议。而且,发达国家均建议将市场作为最重要的资金渠道写入坎昆协议,力求发挥碳市场的融资功能,汇集民间资本,减轻对公共资金的依赖。

  中国作为拥有巨大减排潜力的国家是不能忽视碳资源对世界的影响力的。我们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利用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参与国际碳市场的定价权,发挥我国减排潜力巨大的优势。同时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减排工作,让政府更多发挥管理者的作用,这也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具体体现。

  其次,积极研究低碳技术。仅仅从排放量角度出发是形不成碳资源优势的,关键还要拥有减排技术,才能将排放量转换为碳资源。更重要的是,低碳技术有利于突破能源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改善生态环境,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同时也是企业与国家规避绿色贸易壁垒的有力武器,是发挥后发优势的重要抓手。

  第三,在全球减排力度有限的情况下,更需重视适应气候变化。可以预计未来几年内发达国家不会加大减排力度,发展中国家限于能力,提高的可能性也不大,全球整体减排力度可能有所下降,不足以遏制全球增温的趋势。适应气候变化应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点之一。(作者:张慧勇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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