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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垃圾分类猛药下得如何?

评论:垃圾分类猛药下得如何?
2010年11月22日 10:01 北京晨报

  北京拟立法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不按垃圾分类投错垃圾桶,可能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从即日起到12月17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征求民意。

  一提到罚款,难免会触及敏感地带,可是面对垃圾围城的尴尬,我们该不该对这剂猛药投下赞成票呢?

  支持

  人性化不等于

  无原则地纵容

  一提到罚款,难免会触及一些人的敏感地带,遭质疑也就不难理解了。可是,我们谁不愿意生活在赏心悦目的环境下?一想到垃圾围城的尴尬、臭气熏天的难耐,我们准会埋怨相关部门不作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现在,他们有了改善生活环境的诚意,我们为何不能支持呢?

  垃圾的危害毋庸赘论,我们国家对于垃圾的处理还是个难题。但无论是深埋、焚烧还是循环利用,最必要的一点是对垃圾进行合理的分类。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如果让垃圾回收部门来完成,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工作量,而且不符合统筹方法。从这一点来看,垃圾分类不如从源头抓起,从每个家庭开始落实,无疑是正确的。其实,垃圾分类只是把垃圾放到相应的回收容器里,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人人都能做到。很多人却不愿为此多做一点努力,只不过是责人恕己的心理在作怪。

  或许有人坚持对于错分垃圾者应当说服教育的观点,好像经济处罚不是人性化管理。窃以为,只要能为我们创造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这就是最大的人性化,更何况,人性化不等于无原则地纵容。现实经验告诉我们,很多时候轻松宽泛的说教很难奏效。想想看,如果管理部门对投错垃圾者的处罚只是让他们重新分拣,然后再不痛不痒地“教育”他们一顿,谁还拿垃圾分类当回事?只有适当的经济处罚,刺激漫不经心者的神经,才能让“错”投垃圾者长记性。 黄齐超

  评判

  惩戒施以重罚

  国际早有先例

  垃圾已成为中国城市面临的一大共性难题,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正深陷垃圾围城的困局。“垃圾围城”形势日益严峻,但垃圾分类在中国仍在蜗行,几近“零市场”。即便是吆喝声很大的北京市,也面临着垃圾分类难的尴尬。从这个语境上说,北京罚款促分类的做法,也是情非得已。

  其实,垃圾不光是垃圾,更是一种资源。如果能够将垃圾很好地资源化利用,不仅处理了垃圾,还变废为宝,一举多得。垃圾分类是封堵“垃圾围城”最基础、最源头的工作。国际上最先进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在垃圾分类基础上的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

  分类入手,源头减量,是垃圾资源化的关键所在。这里边既需要公众的垃圾分类“养成意识”,更需要垃圾处理终端的“科学分拣”。不可回收的、可回收的垃圾,都可以再细分,然后分类处理、利用。例如建筑垃圾,分出来后,可以通过专门设备进行粉碎后,或继续做制砖瓦的建筑材料,或复垦土地利用。再比如生活垃圾,细分后,将厨余、杂草、粪便等用作堆肥原料,制成农林、花卉用的复合肥料或专用肥料;塑料等可以通过专门设备转化为颗粒,用作化工原料;纸张等可以继续用于造纸,循环利用。

  而以严格的制度,惩戒垃圾不分类者,在国际上亦不鲜见。美国严格恪守垃圾处理规定,除了自律外还监督他人,欢迎举报,美国环卫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高额罚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有着十分严格而细致的规定,而且不同地区和街道也有着各自更为具体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欧洲的多数国家,也都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并有相关的法律约束。

  垃圾处理虽然千头万绪,令人头疼,但如果全体国民都把它作为一种资源,从源头上做好分类、减量,并成为一种公民自觉养成,也就不存在罚款的问题了。王文武

  建议

  有奖不罚

  未尝不是好办法

  北京市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该《草案》中提到“如果居民倒垃圾不分类,乱倒垃圾,将被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违规的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针对质疑,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的目的不是为了罚钱,最终是为了让市民养成自觉减少垃圾产生的习惯。不过,罚款是建立在发现、抓获基础上的,如果居民搞“下有对策”,偷偷地不按垃圾分类法投放垃圾,让你想罚却罚不了款,罚款政策就会遭遇尴尬。

  垃圾分类等环保教育,关系到教育问题、习惯问题、方式方法问题,需要有一个过渡期,也需要其他配套办法。在国外,幼儿园就开始进行垃圾分类等环保教育,从小就培养一个人垃圾分类习惯;但国内,大部分人从未接受过垃圾分类的训练,相关提法也只是近几年才稍有涉及。相关教育和宣传还没有做到位,政府部门的工作也刚刚起步,如果垃圾分类有奖不罚,结果会怎样?这样的假设,行政管理者应该多问问,多考虑,多从群众中获得答案。有奖不罚,至少能让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兴趣大增。群众有了这样的主观积极性,实现垃圾分类应该不会太远吧?

  卞广春

  建议

  创造条件方便公众

  让垃圾分类更便捷

  对不按分类要求乱丢垃圾的给予重罚,固然是一个好的手段。但是,基于目前的状况,如若不是长期在垃圾投放点盯着,恐怕很难实施有效的处罚,即使在突击的情况下,被处罚的可能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一个不能很好执行的制度,事实上很难达到既定的目的。况且,重罚并不能改变已经混装垃圾的结果。垃圾分类的关键在于垃圾产生的初期,控制好源头才是促进垃圾分类处理的核心。因此,让公众能够享受到便捷的垃圾分类服务,显然比单纯地苛以重罚要好得多。

  所以,大力推行垃圾分类,除了让公众树立垃圾分类的意识,培养垃圾分类的习惯外,还应创造条件方便公众对垃圾进行分类。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如有针对性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公众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将垃圾分类变成公众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二是加大基础投入。垃圾分类应立足于垃圾产生之初,让每个单位和家庭有条件实行分类。比如,政府应该给单位和家庭配发设计合理、实用的垃圾分类箱和垃圾分类袋。三是抓好清运对接。要尽量将垃圾的投放与运输环节相衔接,减少垃圾在公共区域存放的时间,避免乱丢现象的发生,比如对社区、单位、营业场所实行固定时段垃圾投放制度,由垃圾清运车辆直接接受投放并建立登记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奖励机制。对于严格遵守垃圾分类制度的公众,可视其投放的可回收的垃圾,诸如饮料瓶、废旧报纸、金属等的量,定期统计给予相应的物资奖励。

  房清江

  ■延伸

  宣传推广不可少

  垃圾分类推广的一大难题就是市民接受度低,很多人习惯了只扔一个垃圾桶,加上对垃圾应如何正确分类不是很清楚,导致垃圾分类工作始终进展不大。

  希望有关部门扎扎实实地搞好垃圾分类宣传,让市民真正掌握垃圾分类常识。垃圾分类桶不能光用颜色区分,有必要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帮助市民更好地区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有关部门还可邀请市民现场参观垃圾分类处理的流程,让他们切身感受垃圾分类处理的好处。

  在进入居民小区前,垃圾分类桶可以先进入校园,通过学生影响和带动他们的家人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相信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分类倒垃圾应该会逐渐为市民所接受。

  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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