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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62.《中央彻查环保造假》(3)

http://gongyi.sina.com.cn  2009年02月21日19:29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

  实际上,此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就已明确提出要健全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督促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不少环保法律,都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制定的。以目前的状况看,这些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上限太低。这就造成企业宁交罚款,就是不用除污设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价的20%。

  据了解,为了解决环保法律法规偏“软”,赋予环保执法部门的权限不够,对污染企业不能形成足够震慑力的问题,《环境保护法》将做“根本性”修改,并将有望上升为国家基本法。其它多部环保法律法规的修改也已经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的计划。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今年的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表示,今后5到10年的时间,我国多部环保法律法规原则上都要进行修改,还要增加新的法律法规,形成覆盖环保各个领域、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更大的动作也在酝酿之中。近来,给环保总局“升格”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并上达到决策层。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9月12日向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作汇报时,就提出了“建立环境保护部”的建议。同时,世界银行也建议中国尽快成立环境保护部。

  目前的国家环保总局只是国务院的直属单位,而不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尽管在行政级别上也是正部级单位,但在制定政策的权限,以及参与高层决策等方面,与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部委有着很大不同。如果把“局”改成“部”,虽然只有一字之差,级别也没有变化,但在决策体系内可施展的空间就大不一样了。

  据悉,有关环保总局“升格”的问题一直在高层的考虑范围之中,环保总局有可能和其它相关部门合并后成立一个负责环境保护的部委。

  所针对的环境问题 :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东部污染企业开始向中西部梯度转移。在此背景下,中西部一些地方经济利益至上,普遍出现引进项目时不征求环保部门意见,更不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手续,依然实行“先上马、后补办”,“只补手续、不补设备”,“补办设备、不予运行”等“环保造假”的引资模式,对中央三令五申的环保政策置若罔闻。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当地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损害了当地群众的利益和身体健康,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本文作者以江西省为试点,跟随国家环保总局检查组在江西走访了七八个县市,先后采访了江西省副省长、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司长、安徽省环保局工作人员,各地环保局工作人员,以及各地党政领导及普通干部。以事实揭露了上述现象造成的恶果、地方环保部门在政府压力下“无力执法”的现实,分析了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次原因,并介绍了中央以及环保部门遏制此种态势蔓延的努力以及相关政策动向。

  社会影响力描述:

  此稿件获得新华社2006年度优秀新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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