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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会议二: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尹明华演讲

主题会议二: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尹明华演讲
2008年11月01日 17:32 新浪公益

  尹明华:感谢大会的邀请,我想我就慈善行为中的媒体的责任,我想谈一些我自己的看法,因为作为我们传媒中的人,一般来说我们思考是在行为当中中传媒人应该具有的表现,我们有时候既是慈善行为的主体,同时在更多情况下是慈善意义的一个传播主体,从传播的意义来说,我们传播很多信息旨在沟通社会之间的交流,但是我认为我们媒体对当下中国慈善现状的传播有改进和改善之处,首先我想提出两个问题:

  一个我们传播的出发点到底是什么?我们是让人们知道什么?还是要满足人们需要知道什么?是让人简单地效仿,还是引发道德价值层面的学习?如果我们在传播过程当中,我们所选取的案例是无法让别人效仿,那么事实上它是不具有任何意义的。

  第二个传播它是否仅仅局限在价值的大小,钱款的多少,我们有很多媒体它过于强调慈善过程中它的故事性和悲剧意义的情景,而事实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同样是无法效仿的,那么在社会财富中每个人所给出的贡献的比例在社会财富和在个人收入中比例的价值不一样,追问这些我们就发现,社会的慈善行为是一回事,媒体的放大选择和引领又是一回事。慈善就是做好事,行善,因而一般行善者容易占据道德上的优越性,作为受助人,则相应处于一种道德上的劣势,目前类似这样的状况充塞着我们的媒体,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荒谬的,简单的宣扬捐钱,这对人类的道德价值来说也是贬损。作为传播人我们也发现,由于对慈善、狭隘的理解,媒体传播的慈善行为现在涉及的层面是越来越窄,有些甚至产生误导,参与慈善的行为常常显得单一和被动,呈现给公众的慈善事实会演化成一个由机关、团体、企业为提高自己的社会名誉度而举办的活动,但是真相并非如此,因为我们说慈善并非表演,生活的饱满、世界的多彩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想像,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在社会财富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还有更多的人仍然是希望从物质和精神的层面需要慈善关怀,我们的社会也涌现出有能力能够付出自己慈善行为的人,给予本身是高尚的行为,捐助不仅仅是捐助别人,同时也应该是捐助自己,所以我们不仅仅需要慈善家,最重要的我认为是需要社会群体性的慈善的参与,需要一种氛围,我们国家人民的素质都在提高,我们要唤起人们更多的温情和关爱,不仅仅关心别人做什么,更聚焦于我可以做什么。

  进一步讲,我做的是我愿意做的,我不需要被别人知道,尽管有时候我需要社会的评价,我需要知道我的付出和社会的评价之间保持平衡,但是我们不提倡为了获得荣誉的评价而在付出。

  从根本上说慈善事业是爱心的事业,爱心源于责任,一定是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也来源于道德自我的培养,现在慈善观念认为个人之所以行善,不仅仅是出于简单的做好事的动机,而是个人愿意承担对他人的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这种责任不是份外的德行,而是内在的个人自我强加的义务,是现在公民在现在社会中主体地位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慈善是简单而复杂的文化和社会机制,有它自身的逻辑。所以强调慈善行动中的媒体的责任,我想它至少要体现以下三点,第一个让慈善成为公众的义举,而不仅仅是有钱人的带有垄断性的行为,因为捐钱多,所以就能够得到宣传,从而就可以控制垄断和垄断传播行为,然后成为别人的标杆,而更多的人由于一辈子无法拥有这么多的财富去为社会做贡献,所以他始终处于道德层面的最底层。平凡的人给了我们更多的间动,因此慈善行为不仅仅用金钱来衡量,也不能用物质的多少来判断,这就要求我们传媒在报道的时候,选择的面应该尽可能更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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