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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消除贫困奖奖项设置(2)

http://gongyi.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09:58  中国扶贫基金会

  创新奖

  1. 该奖项颁发给那些在扶贫领域有重大创新,能推动扶贫事业能更加深入有效开展,产生良好的扶贫效果,在全社会有明显的示范和推广价值,包括:新的扶贫理念、重大理论成果、前沿扶贫技术、优秀项目、示范型机构治理、出台好的政策、有效的资源动员模式等,获奖者可以是机构、个人,也包括政府。

  2. 评选指标:

  (1) 科学性和创新性;

  (2)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3)适用程度和推广范围(惠泽人口和经济价值);

  (4) 社会影响力(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

  捐赠奖

  1. 此项奖颁发给通过捐款参与和支持消除贫困事业的海内外个人和机构。

  2. 评选指标:

  (1)参与用于扶贫的捐款数量(如果捐的是物资,物资的价值按市场价值的30%折算(物资市场价值*30%);所捐物资的价值要有评估依据,如无正式评估依据,再按70% 折算(物资市场价值*30%*70%)。

  (2)捐款(以到帐资金为准)占个人或企业总资产的比例。

  3. 注意事项:

  (1)企业或者个人的总资产只作评选依据(企业以银行、工商、税务或者政府部门出示的企业所得税为准;个人以年收入为衡量标准;所有数据为参评者保密;

  (2)有清晰的统计数据,有公益机构正式开据的捐赠票据(统计截止报送材料之日)或获赠单位相关证明,已经获得过捐赠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再评选。

  感动奖

  1. 此奖项颁发给长期参加扶贫事业、扶贫效果明显、扶贫事迹感人肺腑的个人。

  2. 评选指标:

  (1)事迹的感人程度和可推广度;

  (2)影响力,如:惠泽人口、惠泽人口程度及社会的认知度等;

  (3)奉献的时间和精力相对数较多(以参评者自己为参照对象,参评者所奉献的时间和精力占自己全部的时间和精力的比例)。

  3、注意事项:[评选对象包括志愿者、义工或自强不息的人。这些人不图名利,在消除贫困事业中投入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取得良好的扶贫效果,他们的言行或事迹感召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消除贫困事业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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