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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消除贫困奖推选及评选程序http://gongyi.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09:23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一、评选流程 (一)候选人征集 1、国际奖、成就奖由提名委员会提名; 2、捐赠奖、创新奖由机构(组织)推荐; 3、捐赠奖、创新奖、感动奖还要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4、以上所有奖项,组委会办公室定向收集、开展调查并提交提名委员会讨论认定; 5、所有候选人最后都提交提名委员会讨论认定。 (二)提名奖评选 1、组委会办公室整理材料 (1)按照候选人资料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报组委会办公室; (2)组委会办公室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3)如不符合要求与推荐人、推荐单位或本人联系,补充或更新; (4)选报100份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材料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提名委员会审查。 2、提名委员会审定材料 (1)提名委员会根据其专业能力分成五组,每组负责一个奖项材料的审查工作。 (2)提名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对各项硬指标进行打分,在所负责的奖项中推选出10-20个候选对象。 (三)提名委员会投票决定50个提名奖候选人,呈送评选委员会 每个奖最少产生5个提名奖候选人,个别奖项(如:感动奖)最多可以产生20个提名奖候选人。 (四)考察 甄别对象产生后,评选委员会将分组通过电话、第三方了解或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甄别对象进行调研,并形成5,000字左右的《第三届中国消除贫困奖候选人调研报告》对外发布。 1、在评选委员会各工作组的指导下,组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联络推荐人、第三方或甄别对象; 2、各工作组选出一名领衔专家,带领组员通过电话、第三方或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候选人资料进行调研; 3、撰写5000字左右的调查报告,对外发布。 (五)提名奖评选 1、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总结座谈,通报考察情况; 2、按照评选标准和考察结果评选出20个“提名奖”候选人并公布; 3、接受公众评选和监督(时间为1个月,在此期间开展新闻采风活动,对“提名奖”候选人的扶贫事迹进行采访宣传,录制短片备用) 4、将“提名奖”评选方案、资料、《第三届中国消除贫困奖候选人调研报告》、评选打分汇总表备案供终评核查审定。 (六)终评 终评产生10个获奖人。 二、特别说明 (一)奖项空缺 如有两位以上评委书面提出,某奖项无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该奖项可空缺。 (二)回避制度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评选采取回避制度。凡参与本奖组织或评选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奖励委员会、组委会、提名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成员,以及主办单位、联合发起单位、支持单位、捐赠合作单位及组委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如正式作为被候选人参与评奖,则本人必须回避,不再参与一切与本届组织或评选有关的工作。 三、评分 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公众评选,成就奖、国际奖、创新奖、捐赠奖的评分权限为专家评选占90%,公众评选占10%;感动奖的评分权限为专家占70%,公众占30%。各个奖项按照比例把专家评选和公众评选的评分加起来,最高分获得者为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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